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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136****0615 | 2012-11-13 16:55:33

已有2个回答

  • 138****4167

    肯定是无效的咯

    查看全文↓ 2012-11-13 16:56:07
  • 148****0576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查看全文↓ 2012-11-13 16: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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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没有预售许可证,即使其他证件齐全,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是不能开卖的,所签的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但是,如果双方因此发生官司,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法院会判合同有效。

  • 开发商五证齐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如果五证不全,那就无效 了。

    全部2个回答>
  • 在房地产交易中, 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情形,即原来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俗称“炒楼花”。由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利于转让人的融资,对受让人而言,可能有价格上的优惠,而国家又能增加税收,因此,“炒楼花”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却一直客观存在。但由于“楼花”毕竟不是现楼,其中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购房人全面了解转让人原来合同的具体情况后做决策。简单而言,如果转让人已付清全部价款,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无须事先征得作为预售人的开发商同意。如果预购人尚未付清价款,则转让事先须征得预售人的同意。如果转让的商品房办理了按揭,则情况更为复杂。但无论何种情况,预购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 仅凭房地产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诉时,房地产商仍然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才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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