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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购买小产权房,这其中在交易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需要开发商出具哪些证件,才能了解并降低风险?

144****0212 | 2012-11-22 17:25:55

已有2个回答

  • 134****9421

    小产权房买卖有风险啊。。现在不是说要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吗?你还敢买啊?

    查看全文↓ 2012-11-22 17:26:33
  • 151****5809

    您好,只有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建议在价格和风险之间充分衡量,慎重决定。

    查看全文↓ 2012-11-22 17: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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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建议在价格和风险之间充分衡量,慎重决定。

  • 只有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小产权房买卖被法律禁止,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建议在价格和风险之间充分衡量,慎重决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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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是业主交的税费吧,契税3%,非住宅转移手续费1%,维修基金(按当地标准)这是**大的三种费用,其他的都很少啦。即便买一栋**好也分割,因为买一栋的目的可能多样,如果考虑对外出租的话,有分割的产品便于收取租金和收取物业管理费,对于企业小额融资来说也方便,不需要一次性拿个大本给人家。在二次转卖部分物业的时候也相对灵活,不至于一卖就的事一栋楼,可以部分持有,部分转卖!开发商肯定喜欢你就一个证,或者按层分割,他们工作量减少很多的。个人建议还是能分割就分割。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和一般产品一样,就是产品竣工验收完成以后,办理整个建筑的大产权证,然后再办理小的产权证。

    全部4个回答>
  •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买卖交易有:法律风险、政策风险、转让风险。 第一,法律风险。 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而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适用小产权房,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第二,政策风险。 若购买的是在建小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 第三,转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若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因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