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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竣工后,城建商会给我出具房产的质量证明书吗?

131****4435 | 2012-11-28 17: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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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7315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宅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依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终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查看全文↓ 2012-11-28 17:57:56
  • 133****9302

    一般都是会有的哦。

    查看全文↓ 2012-11-28 17:57:31
南京买房交流群-71群(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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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政策明确说明,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产权证书上应该标记为经济适用住房。如果不满五年就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进行回购,而回购的价格按照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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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郑州买了经济适用房,只要条件符合还能在外地买房子的,买房的条件如下: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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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绝对没问题,因为现在各地房产信息还没联网,不能查到你的购房信息,现在只有如北京.上海大城市一联网,如你在外地买房他只会让你自己写一份保证书证明你是第一套房.如第二套房只会增加**比例百分之五十,利率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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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分别出具。

  • 《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针对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的具体细则,将在《关于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予以明确,目前,该《通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并完成了风险评估工作,现已再次上报市政府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