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房屋出租收的租金收入是否要缴税?

146****2189 | 2012-12-19 16:31:57

已有1个回答

  • 155****88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缴纳相关的税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也规定:房屋出租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款,并向承租人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市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全市房屋租赁的有关地方税收,委托代征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因此房屋租赁税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代征,由出租人承担。

    查看全文↓ 2012-12-19 16:32:27
太原买房交流群-86群(454)

相关问题

  • 既然签了合同应该合同里有条款规定吧,根据合同来就是了,建议先好好和租房人沟通一下,如果对方耍无赖,可以让中介出面交涉,既然是中介出租的合同他们有义务解决这种事情

    全部8个回答>
  • 第一、个人出租商铺需要交哪些税1、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如街面房屋出租后用于经营,适用税率为5%;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3%的优惠税率;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有三个档次:个人所在地为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个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适用税率为5%;个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适用税率为1%。3、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费附加;房产税房产税的税额按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如果出租的是营业用房,适用税率为12%;如果出租的是居民住房,适用税率为4%。4、印花税个人出租门店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缴纳。5、个人所得税: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10%的优惠税率。第二、商铺租赁合同年限: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长只能保护20年,因而超过20年得不到保护,但你可在合同中约定:到期后续租,但是续租肯定涉及到的就是租金的增长变化,可以在第一个合同的时候就做出一定的要求,这样更可以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利益。以上就是关于个人出租商铺需要交哪些税和商铺租赁合同年限的相关的介绍,希望通过个人商铺的了解对您以后进行创业有所帮助,创业并不是我们所喊的口号,更应该体现在更多的细节上面,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全部3个回答>
  •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目前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三部分。

    全部3个回答>
  • 个人房屋出租要交税,对于个人应为出租自己的住房而取得的收入要向出租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是向个人出租的话,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印花税。具体为: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3、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自己的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仔细查看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了解租用房屋的用途,如果有条件的话,要了解清楚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有没有固定工作,外地人的话可以先查看暂住证。2、可以收取1~2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以免因为对房屋破坏太过于严重,导致自身的损失无法弥补。3、租赁合约中要约定清楚租客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4、在进行房屋交接的时候,需要先检查清楚房屋当中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并且双方签字确认,加盖公章,以防物品损坏丢失或者是因为意外而导致承租人身体受到伤害。

  • 租房时房东无赖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满足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的。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如下: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3)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扩展资料法院的起诉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