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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和我签订合同的是委托***人而不是开发商,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143****7166 | 2012-12-22 10: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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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6132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人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必须在开发商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因此购房者有必要审查开发商出具给其***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审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等。

    查看全文↓ 2012-12-22 1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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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维护你的权益,你可以把宣传广告写入合同,来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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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和体改法规司编写的《〈市房地产管理法〉条文释义》在对这一条进行解释时认为:“商品房预售后,在竣工之前的再行转让,即俗称转让‘楼花’的问题,一般应当允许。这样可以促进商品房预售,搞活房地产市场”。而且,我国法律、法规对房屋期权转让未有禁止性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允许商品房期权进行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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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有双重法律效率,既可作为合同担保,保障合同履行;又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