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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产权70年的房产是属于产权商品房吗?

138****8136 | 2013-01-01 17: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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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2689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业主还可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70年产权的商品房为居住用地,一般为住宅房源,是指房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为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

    查看全文↓ 2013-01-01 17: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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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从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性质是出让就可以看的出来。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使用相应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可参考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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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只是国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则需要向国家交一笔土地出让金,而居民用地的**长使用年限为70年,70年产权便是从这里来的。刚才我们说了,房子的产权是物权,是永久的权利,而土地则是使用权,只有70年的权利,那问题就来了,70年之后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目前国家尚没有作出明确的法令,有种说法是到期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但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早一批土地大概要到2050年左右才到期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来考虑这个问题,因此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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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使用权到期后,要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不经过审批,交纳费用后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要续期,通常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地产使用权到期后,产权所有人可以与政府重新续签合同,优先获得原土地使用权。《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使用权可以不经过审批,交纳费用后自动续期。但要续期,房屋产权人必须首先具有土地证,完整的房地产权仅有房产证是不够的,只有拿到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才能续期。

  • 房屋产权70年是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屋从购买之日起,就是属于购买者了,只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开发商买地,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谓的70年,只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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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同意此回答. 房子只要不倒,还能住人,就可以住下去.但到70年满,土地使用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政策,因为还没有70年房龄的,目前. 放心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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