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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不能出租?

151****0428 | 2013-01-07 1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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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8840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

    查看全文↓ 2013-01-07 14: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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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第1款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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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视情况而定。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拓展资料: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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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盖的房子有产权证就能算做拆迁的范围 否则算违规建筑是不享受拆迁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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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予房算在限购政策内。新政说的是:无论你是何种途径获得的房屋,只要能在交易中心查到你的名字,你就被限购了。需要说明的是,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单位,子女成年的话可以独立限购两套房。所以,你要是想买房的话,提前到交易中心去调一下你的住房情况证明就能知道你是否可以购买了。

  • 能证明你是房主就行。可以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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