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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按揭贷款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给我办理了房产证,但是把房产证拿去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听说抵押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就归银行了,要我把所有的钱全部还清后房子才是我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136****2086 | 2013-01-14 1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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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5035

    你听到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在银行按揭的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可由购房人和贷款银行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和房屋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这说明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房产证可以交由业主自己保管,贷款银行持有他项权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更有效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房产证一般由房管部门保管。在此期间,你被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并不属于银行,你仍然享有该房屋的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果你想处分该房产,就必须要经过银行同意才可以。  你在还清全部贷款后,房地产抵押合同终止,你可去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撤消抵押登记,注销《房屋他项权证》,收回《房屋所有权证》。这样,该房产的所有权才真正意义上算是完全归你自己所有了。

    查看全文↓ 2013-01-14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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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就是说,房地产抵押生效并不是指贷款的一切手续已办完,而是要在抵押登记手续完成以后,这也就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因。开发商在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后,根据开发商和贷款银行的《合作协议》,开发商将房产证交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和业主去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这一法律规定说明在办理完抵押登记后,房产证还是给业主自己保管,贷款银行拥有他项权证,在此期间,业主想转让房产,必须经过银行同意才可转让。只有在业主还清全部贷款,终止房地产抵押合同,再去房管部门办理撤消抵押登记,收回《房屋他项权证》,重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产的所有权利才算是完全归业主自己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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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要先办理解押还款之后才能交易过户办理房产证。

  • 1.办理机关: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委员会、房屋管理局。2.种类:预购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3.基本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4.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5.申请人:(1)共有房屋的登记,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2)若买卖双方已经进行网上签约,则购房人独自到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若双方尚未进行网上签约,则需要买卖双方均到登记机关办理。6.申请所需材料(以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为例):(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4)网上签约的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5)央产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和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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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已经帮你们办好了证的话,会很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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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商品房应当在开具购销发票3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2)商品房专用发票;(3)商品房购销合同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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