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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是3%以内的误差是多退少补,如果多出来的部分是公摊,到时候也要补吗?

158****9500 | 2013-01-30 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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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4479

    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确实是这样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摊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好还要约定在规定的误差范围内,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同比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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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多退少补,都是按当初定的时候的价格给你补的,不是按今后的价格,因为今后的事情谁能定夺?对吧…因为当时的房子你同意,就代表你对当时的价格满意,这个东西你别钻牛角尖,你到哪你都告不赢,我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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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表面上看,多退少补合情合理,不存在什么问题。其实问题**严重的则在“补”上。某地有消费者投诉,其购买的商品房经实测后面积多了7平方米。试算一下,以每平方米3000元计,7平方米要补21000元,对于倾其积蓄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来说,当初选房时就是量力而行的,到交房时又如何去凑这笔款呢?实际上面积的增加是在增加开发商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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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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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认为开发商不承担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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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面积绝对值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款2,面积绝对值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30天内退款并按银行利率付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误差值在3%以内返还买受人,超出3%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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