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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结婚三年后房产证上面加了我的名字,这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53****4144 | 2013-01-31 15:17:44

已有2个回答

  • 134****4841

    加名后是的

    查看全文↓ 2013-01-31 15:18:08
  • 135****4157

    加名后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3-01-31 15: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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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呵呵,恭喜您,只要加上您的名字在什么情况下,房产都是有您的一半的,除非您们在产权上划分了拥有比例,要不有您的名字肯定是有您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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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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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加对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但分配⽐例不定,不同于婚后所购买的房屋直接就是一半的产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没有名字在离婚的时候都能够享受到1/2的产权,对于⼀⽅婚前个⼈购买的产权房屋,通过加名字的方式来获得产权,最好是有特别的约定,一般不是按照份额进行分配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还要符合相应的条件,而且加名字的时候所缴纳的税费也有着较大的区别,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等等,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管部门,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房屋加名的行为,视为房屋买卖,费用上也要交纳得更多。

  •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必须还清贷款后,方可增加名字。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就可以办理,只需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费用为证本费用85元。增加共有人,不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既然男朋友不同意你在婚前加名字,我想你也可以有保留的把提供装修、还款的出资证明收好,以防他赖账。当然希望你们是能幸福圆满的,只是给你提个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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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能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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