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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套刚装修不久的二手房,发现有严重的漏水,房屋的质量问题应由谁负责?我能否追究原房东的责任?

134****7229 | 2013-03-11 15: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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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0195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合同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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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建议:购买二手房的市民,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好让出卖人对房屋出售时的质量状况作出书面说明,或者由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对房屋保修责任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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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买卖二手房时常见的质量问题1、渗、漏问题常见的渗漏问题包括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2、管道堵、泛和卫生洁具堵塞屋面天沟积水,阳台和卫生间地坪倒泛水,以及阳台雨后积水,造成地面渗漏,甚至水平管道倒泛造成粪便、污水倒灌等。3、房屋开裂问题墙面、平顶粉刷层和楼地面等起壳,墙面、地面和屋面等裂缝,楼地面起砂,住房的铝合金门窗渗水、锈蚀。这类质量问题,往往给住户带来诸多生活上的不便。4、门窗质量问题钢木门窗、木隔、木壁柜等制作和油漆粗糙,内外墙面粉刷、平顶粉刷和地面粗糙;墙面、地面、门窗、上下水管道及卫生洁具、电线及配件等沾满泥浆和垃圾污染。另外,如果钢门窗开启不灵活,关闭不密封,零件脱落,损坏多。往往给居住者带来不必要麻烦,也是一类需注意的质量问题。5、电器安装问题电器安装问题主要有:安装粗糙、缺件、脏污、裂纹、透缝、松动、短(断)路、漏电、烧损等,这些问题将形成居住安全隐患。二、责任方及处理办法1、卖房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将房子的瑕疵如实告知买房人,这样买房人有权利决定买还是不买。如果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质量问题非常严重,买方可以解除合同。2、如果是房屋存在隐蔽瑕疵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而不是因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且出卖人本身并不知情,则出卖人亦不承担责任。买家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3、另外,如果房屋处于保修期内,可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或赔偿责任。4、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共用部分,大多数情况下可由物业承担维修责任,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列支。三、注意事项1、 买房人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房子的全面信息,看看业主论坛,走访物业,了解停车场地、水电气收费情况,以及前任业主是否有欠费记录,并注意观察电梯品牌及运行速度等。2、 在合同中注明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谁承担等条款,做到未雨绸缪。3、 在付款时保留一笔尾款,要保证在签物业交割单时,前任物业把问题都解决了,再去付清尾款,这样能比较好地保障买房人的利益。买房尤其是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房产中介和卖房人不会主动告知买房人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很多时候,还需要买房人在看房验房时火眼金睛发现房屋的质量问题,并在合同中约定好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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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质量赔偿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在房地产行业,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在这里提醒买房人,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开发商首先要对房屋质量负责。购房者要避免房屋质量困扰,在签合同时房屋质量赔偿一定要写进合同。

  • 1、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2、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3、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由于二手房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就更加重要,购房者必须妥善对待二手房验房。如果二手房质量出现问题的话,当事人可以首先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院只对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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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两手房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合同法》第52条第一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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