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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20%个税到底谁出啊?

146****1588 | 2013-04-22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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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7241

    第一例就是买房者出的,你感受下

    查看全文↓ 2013-04-22 17:38:57
  • 156****5224

    不知道,说是不能转移到购房者身上

    查看全文↓ 2013-04-22 1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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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就有个税。其实,征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可是却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那么,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有什么办法可以减税呢?一、二手房交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实,具体还需分三种情况讨论。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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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并不是新的征收办法,一直都在执行,只是执行的时候有两种方式,不能准确提供购房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可以按1%征收;能提供的,按差额的20%征收。但继承和赠与等“不劳而获”方式取得的房屋出售时,需按总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从原个人所得税法到2011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都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出售价与房屋原值的差额),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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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来跟你解答下吧,现在出的政策:差价的20%,**要7成,利息上调。 如果真的下来的话,这20%就会再次出现是卖家还是买家给呢?或者1人一半。100万的房子要多出6万多的费用。200万的房子要多出14万的费用,那样大家都会去买新房了,因为没有个税。那样的话新房的价格会涨起来的,开发商不会是傻得。到那时候等周边的一手都涨起来的话,你认为2手房他不会跟着涨吗?可能说涨的没新房高而已,到时候你们还是要买房,在加上,国家出的政策将会实行全国联网,意思的就是全国限购,到时候家里有一套房的话,在外地就买不了了,这样的政策下去,会又一次达到房价的**高潮。要买快买,别犹豫了。

  • 新政第四条: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解读:对此,广州地区农行、工行等多家银行表示,考量“人均住房面积”将以统计局发布的数字为准。而根据广州市统计局在去年3月底发布的《2007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年末广州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9.9平方米。虽然标准很明确,但银行在实际办理中,还存在一些难度。繁琐的手续也让这一政策几乎成为画饼,本报记者曾专门对东莞地区做过调查,当地市民想办一张“居住面积低于人均水平”的证明,必须提供贷款银行提供的并经其审查确认的家庭成员名单的《借款人家庭住房总面积协助查询函》,房管局工作人员依托房产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来查询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已办理房产登记的住房面积情况,并出具《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虽然所有在东莞有房产的市民都可以查询,但前去办证明的人却不多,一年下来总共才办了300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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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挺多方面的,具体你问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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