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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现房,房子都交付一年多了,开发商还不给办房产证,他老是不出证是怎么一回事罗,虽说房子已经住了,但是这个心老是放不下啦啊~

136****3622 | 2013-04-28 16:52:25

已有2个回答

  • 144****5516

    可以找开发商赔钱~

    查看全文↓ 2013-04-28 16:53:06
  • 142****4113

    买受人对出卖人该义务的履行,享有申请登记请求权,在出卖人不履行该义务时,可请求法院强制出卖人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继续履行买卖合同的权利。
    然而,一手新房小业主办不出产证,其主要原因,排除各方当事人的主观恶意,很多情况是因为房屋大产证未能办出造成的。
    房屋大产证办不出,可能是房屋未能竣工验收合格,也可能是此前的出售审批手续存在问题,但不论何种原因,均可推断为开发商的过错。
    至于办理房屋小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遵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对于预售商品房,办理房产证义务的履行期限应当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即:“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也作出了与上条规定内容相一致的规定。
    由此可见,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小业主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并非解除合同并追究根本性的违约责任,而是追究逾期办理小产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当然,开发商逾期办理产证的时间不是无限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从而赋予了买受人合同解除权。

    查看全文↓ 2013-04-28 16: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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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这种模式就是前半生买房还房贷,老了把自己还的贷款慢慢收回来,能收回多少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寿命,**后房子归保险公司处理。据悉,四年来全国仅不到百户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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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烦您说的仔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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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就一个专门的贷款账户,公司和个人每月各交一半!就像是个人住房基金一样,要贷款的话看好房子,拿预售合同到公积金中心申请代理就可以贷款了,每个公积金都有一个账号,他的还款是余额还款的!

    全部9个回答>
  •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并不是一回声,这两种证件有本质上的区别,不仅是证件名称不同,监制的机关不同,连带证明的信息也不相同。不动产里面包括有房产,但是房产不能够完全囊括不动产,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两种证件登记的内容是不太相同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内容一般就是房屋所有产权人房屋坐落的位置以及登记的时间,同时还包括有房屋的状况,而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会更加的详细,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以及镭射区等等。现在人们在买房的时候只要看不动产权证就可以了,因为在前段时间把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成为了不动产权证,如果没有证件的话,就不建议大家购买则代表这个房子不能够上市,交易可能就是常说的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的,法律先靠边站。虽100%不合法,因是国家税收为目的的违法政策,国家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在中国是政策大于法律,要理解国家一下。百姓要听州官的话,才和谐嘛。房产税不能抑制房价上涨,因成本增加,能起到刺激推高房价的作用。上海、重庆实施房产税后,房价已在全国帅先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可以长期顺利实现并贯彻全国实施。重庆市长黄奇帆:“实施房产税目的不是打压房价,长期目的就是健全税收体系”。《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视频:政府特别告诫市民:房地产属于半金融资产,与通货膨胀、货币政策等有关。政府已明白告诉你,房地产将会持续长期上涨。政府推出房产税的目的是否打击房产炒作?而房产炒作是今天买明天卖,但是这些炒作者根本不持有房产,因此不需要交房产税。郎咸平表示:“房产税能打击到的,就是那部分长期持有房产的老百姓。房产税唯一打击不了的,就是政府不想打击的炒房人。”应向重庆政府学习的,积极补课归还早就该还老百姓很久的欠账,已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房产税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向重庆政府学习的,美其名曰转嫁包袱,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目前政府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政府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房产税**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政府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房产税实施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政府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政府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政府麻烦就大了,呵呵。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因政府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政府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政府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府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政府也准备全面开征房产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租用的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