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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佛山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呢??给份详细的吧,谢谢了

155****2278 | 2013-09-24 23:09:31

已有3个回答

  • 156****5996

    ㈠职工向承办银行申请;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㈡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㈢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㈣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支票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㈤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查看全文↓ 2013-09-24 23:15:12
  • 147****3141

    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
    ——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
    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提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请先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拟算”,计算好个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合理安排好家庭理财方案,再正式向承办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3-09-24 23:10:40
  • 153****3159

    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银行统一受理,承办银行受理个人申请后将有关资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自接到承办银行送达的个人申请资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向承办银行提交以下证明文件:㈠户口薄,如户口薄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㈡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二手楼买卖)。㈢申请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
    ——建房的参照大修类执行,实施后再明确工作程序。㈣市外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申请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反映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包括缴存时间、缴存比例、工资基数、和缴存额),或受委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㈤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第三人姓名的抵押证明书;
    如共同购房人为被监护人的(年龄未达法律规定),由监护人代为签名。㈥贷款申请人(或开发商)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上签名确认申报时间,交回承办银行。
    以上资料经承办银行初步核对后,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发出贷款并划入售房方帐号;
    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的,承办银行将贷款划入施工方帐号。

    查看全文↓ 2013-09-24 2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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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申请表格并如实填写,以及提交户籍、收入、住房、计生等相关证明材料;(二)居(村)委会在申请材料符合要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转送属地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三)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在相关网站和《珠江商报》公示申请人情况,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应书面提出,并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立限价房申请档案;(四)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将通过终审和公示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情况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备案,并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进行抽查。若抽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由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取消资格,并予以退件。各级审核单位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予以退件,并书面告知退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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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有房贷的情况下,完全能提取公积金,下面是佛山的规定:一、需携带的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4、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需提供的资料 ①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 房产证、购房**(或契税完税证) ② 购买预售商品房 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或契税完税证) ⑤偿还贷款本息+借款合同 注:1、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后交回)和复印件,首次提取审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次提取为即报即办、即报即批。2、同一房屋再次提取,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3、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未还清的,应先还清贷款逾期本息后,再申请提取。 二、提取时间间隔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不少于半年提取一次,其它项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一次。三、银行自动转账提取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从2007年10月份起试行自动转账提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办理首次提取后,间隔半年,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电子自动转账提取手续。具体手续,请参阅《住房公积金自动转账提取服务须知》。四、只可参考,详情请质询相关办理房公积金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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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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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您去咨询一下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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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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