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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珠海买房能把户口迁过去吗?有什么条件呢?

146****9272 | 2013-09-28 14:36:27

已有5个回答

  • 145****4526

    目前不可以来的,只有积分入户才可以来的!

    查看全文↓ 2014-11-27 09:57:13
  • 153****0846

    外地户口入户要积分卡,珠海市的户口可以在珠海市内来回调动

    查看全文↓ 2013-09-28 14:38:24
  • 142****1457

    珠海市购房入户须知:根据《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关于停止执行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珠建[2008]12号)的规定,从2008年4月20日起,停止执行购房入户政策。 凡2008年4月20日(含当天)前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的,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珠府[2004]81号的规定办理。在我市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门处理、且购买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成套住宅的面积规定是指:一套住宅面积必须达到以上要求,不包括多套住宅面积总和达到以上要求)。 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为: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当天)子女(独生子女、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迁入。业主之间是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关系的,不作房屋面积份额划分,按总面积和符合入户人员范围的条件办理入户。父母、成年子女关系的,需作房屋面积份额划分,无违反计划生育户,迁入业主占该套商品住宅份额的面积必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含75平方米);违反计划生育户,所占房屋份额的面积必须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含120平方米)。购房业主只能在规定的入户人员范围内一次性提出入户申请;以购房为由办理过入户的,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入户。一、2008年4月21日前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凭《房地产权证》及相关资料办理。申请人必须在2009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二、2008年4月21日后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购房时间作为是否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依据,以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预购登记时间为准,由户政中心致函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核实。户籍民警在受理购房入户申请时,《房地产权证》的登记日期是2008年4月21日后的,以《房地产权证》中“房屋所有权来源”栏中购房时间是2008年前(含2008年)先给予受理。申请人必须在2010年4月20日前向派出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一、入户所需资料(以下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1、《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一房多业主的要附齐所有业主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办理。(房屋购买时间由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发函到房地产登记中心核实。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证明(符合购房入户政策迁入人员范围的50周岁以下成年人员,均需查验其计划生育情况;只申请未成年子女迁入的,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情况); 5、派出所出具的该房屋无立户的证明; 6、一房多业主的,需提供各业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成年的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同意其中一方入户的协议; 7、原迁出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三、时限: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由派出所张榜公布。四、收费标准:《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每证4元;《家庭户口簿》工本费每簿10元。五、收费依据:粤公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查看全文↓ 2013-09-28 14:37:51
  • 154****2064

    外地户口的现在不可以迁,但珠海本地户口的没有问题。

    查看全文↓ 2013-09-28 14:37:24
  • 156****2359

    现在政策规定是迁不了,你在想想别的法子!

    查看全文↓ 2013-09-28 14: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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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一、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全部2个回答>
  • 到外地买房不需要一定要把户口迁过去,户口迁不迁的选择是自愿的,一般户口建议在常住地,以后用到的话方便,以免奔波。扩展资料:一、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二、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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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你一次性付清掉就没有问题,可以迁户口的

    全部3个回答>
  • 现在只要有身份证和**就可以啦!

    全部16个回答>
  • 是的,需要。住房贷款贷款需要的资料是:第一种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表、中行的征信证明(若是已婚需要结婚证和双方的各项证明,若未婚需要未婚证明)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第二种情况,商业贷款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明细表、中行的征信证明(若是已婚需要结婚证和双方的各项证明,若未婚需要未婚证明)等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补充商业贷款还有7折,8.5折等优惠贷款,视你的贷款额度而定,请咨询清楚情况。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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