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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买房人注意了 限价房买卖政策条件是什么?流程呢?

137****5772 | 2013-10-03 1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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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3517

    申请家庭须具备哪些条件?(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三)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1. 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2. 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3. 未成年子女;4. 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 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 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同父母一起申请,但以后不得在单独申请7.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查看全文↓ 2013-10-03 11:18:50
  • 156****7611

    申请限价房流程都有什么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二、申请家庭需提交哪些材料?(以下申请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离婚原则上应满三年);
    3. 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 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 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8. 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9. 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交税凭证;
    10.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1. 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2.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3. 已按京建住号及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不再提供上述材料,只需提供拥有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查看全文↓ 2013-10-03 11:17:35
苏州买房交流群-65群(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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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正常的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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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在苏州的落户条件是什么? 目前外地来苏州购房、就业人员落户苏州执行以下政策:  1.如果你毕业时已入苏州集体户口,不受面积和其他条件的限制。 2.如果你是外地户口,要求及操作流程如下: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你好!我是苏州集体户口,但是之前一直没有上班。去年开始上班,只缴纳了5个月的社保,如果我现在申请贷款买房的话,可以有资格吗? 集体户口可以买房,但公积金贷款的话,需社保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商业贷款就得问银行咯,还要看个人经济情况。 3、一般购买开发商的一手房,是先递交房贷审批,等通过后再交**,还是先交**,再给银行递交房贷申请? 一般来说,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就把办理贷款的资料交上去。但是,提醒下,在买房之前个人先去银行咨询一下自己可不可以贷款。至于交**,一般购房协议上会有交付时间的要求。 4、本人社保未满一年,有集体户口,所以能买房,但是无法用公积金贷款,请问买房后,有什么办法能把现有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吗? 购房一年以内,本人带购房合同、**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所属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5、有一套小房子都不是本地户口,夫妻共有,老公是主贷款人,现在离婚小房子全部归老公所有,以老婆名义去买房(她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请问是按照三成来付吗?可以买房吗? 确认当初贷款只有老公一个人贷,无老婆共同贷款,查一下老婆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家庭名下是无房无贷的记录,符合外地户籍购房条件的话,那就是首套了。 6、已在相城区买房,产证还没出来,是否能上就近公办幼儿园? 您好,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可根据工作、居住、看护等情况联系相关幼儿园。幼儿园招生严格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依次满足辖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7、我把唯一的一套房子卖了!想换一套120平的契税要几个点,满5年的房子? 目前,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 8、目前吴江已经并入苏州,在吴江买房子,但社保在吴中区,可以转户口吗?如果目前不能,吴江并入5年以后可以吗? 如果您在吴江购买的成套住宅房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被吴中区的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社保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至吴江所购房屋所属派出所提出户口迁移申请。 9、买房定金1万,认购书已签,能退吗? 看约定情况,尽量跟开发商协商,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如有疑义,可借助法律咨询。 10、本人目前社保不满一年,也无苏州户口,想在吴江买房,限购吗? 吴江之前不属于限购城市范围,合并到苏州后楼市政策五年不变的,所以应该是不限购的。

  • 【***网房天下:】苏州房价一路上涨,再加上利好政策频出,不少购房者按捺不住出手买房,也正因此,有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在苏州买房条件。其中,新苏州人由于对本地市场的***,往往会更产生很多疑问,因为准备不充足而屡屡碰壁。 那么,在苏州买房到底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看看。 首先,在苏州,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想买房都必须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 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力。 而对想要落户苏州的“新苏州人”来说,往往要面对更加严格的买房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购房者在苏州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2、能出示有关于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购房者在苏州有连续五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或在苏州有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4、购房者在苏州没有房屋,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婚,则要夫妻双方在苏州都没有房屋的才有购房资格。 5、如果购房者在苏州以外的其它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且符合以上条件在苏州再次贷款买房,其**要付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购房者是苏州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两者如果有第三次贷款记录的话,银行将不会贷款给你。 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地人在苏州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经济适用房相对开普通房屋来讲价格更为经济,但是其本身就是购房者只拥有部分产权,因此,即使购房者自动提出不要产权,那也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不得不说,在苏州买房条件要看清,提前做好功课往往能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烦恼。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直接在苏州买房的,更不是所有类型的房屋都能随意购买,只有当满足一定的买房条件,才能正式开启你的买房之路。

  • 1、提出退房的时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提出退房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注意行使解除权的期限,否则,及丧失解除权。2、谨慎收取开发商的文件。开发商为了减轻其违约责任,或者掩盖其违法买卖商品房的违法行为,或者为了麻痹、剥夺房屋买受人行使退房即解除合同的权利,会给业主发短信、发传真、发特快专递、发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业主,业主一定注意不要轻易签字,保留上述文件以备诉讼之用。3、敢于向开发商说不。开发商在给业主收房或者入住通知时,会通知业主缴纳物业费、开口费、取暖费等与购房合同无关的费用,开发商无权要求业主缴纳上述费用,因此开发商要大胆说不。4、保留开发商的宣传材料和承诺书,以备诉讼之用。5、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大胆给开发商发送文件、函件等,形式包款但不限于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更要注意保留上述函件的原件。

  • 4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当前形势变化,鼓励拨备水平较高的大型银行有序降低拨备覆盖率,适时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4月15日晚,央行决定于4月25日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达5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