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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济适用房转限价房,如何申请?

134****8249 | 2013-10-03 11:37:25

已有3个回答

  • 146****4711

    限价房购买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低收入家庭优先”,以及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如放弃购买资格,可以申请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等。

    查看全文↓ 2013-10-03 11:41:14
  • 134****2027

    (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 11.6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三)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可包括:
    1. 配偶。(户口无论是否在本市,都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一同申请)
    2. 父母。(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在京外、父母一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上的、且无其他子女,可同在京子女共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子女已故证明)
    3. 未成年子女;
    4. 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 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符合申请条件的成年子女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同父母一起申请,但以后不得在单独申请
    7.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查看全文↓ 2013-10-03 11:39:20
  • 157****8796

    一 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苏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苏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苏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苏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二、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查看全文↓ 2013-10-03 1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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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北京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北京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购流程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无房户的或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填写。这些表格都可以找开发商拿,也可自己到网站上下载。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审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审定家庭收入,此表交申请人及其夫妇地点单位分别批准盖印,没有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申请人夫妻两边地点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标准。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到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的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妻两边地点单元或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产地产交易中心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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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条件如下:(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2)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1、申请家庭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是向政府提出申请,并且仔细填写申请表,按照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个人资料,用来审核。2、先由街道办事处或者是乡政府给出初审意见,并且会对初审之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之后会把审核通过的资料第交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3、由区县政府保障部门对于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且对于结果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会报给住房建设委员会。4、最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于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之后会对资料进行备案,摇号等待购房即可。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申请人需要由当地的城镇户口,而且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或者是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住房面积,此外家庭收入也要符合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 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带好身份证 ,户口簿,产权证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去咨询或申请~~申请后必须进行小区公示,房地局网站公示,进入选房摇号,购房~~大致时间在3到4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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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准购证到何处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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