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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会不会很麻烦呀?

133****2838 | 2013-10-14 11:19:34

已有4个回答

  • 142****5936

    经济适用房审核程序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应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应将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情况,并会同区民政部门对低收入家庭的资格、重点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核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五)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市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
    (六)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经审核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

    查看全文↓ 2013-10-14 11:24:09
  • 145****4422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查看全文↓ 2013-10-14 11:22:09
  • 147****5846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阅读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递交资料并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查看全文↓ 2013-10-14 11:21:21
  • 158****2345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查看全文↓ 2013-10-14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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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呵呵需要双方都是深户,第一条你就卡住了就不用说其他条件了而且你们收入也超标了年限也不到过个五年你再想申请这个问题都不早

    全部2个回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6、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 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

  • 您即使花钱买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许可证也不可能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变更到您的名下,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明皙产权,保障您自己的财产权。

    全部4个回答>
  •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满一年);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