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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具体政策是什么

136****2224 | 2013-10-21 14:50:54

已有4个回答

  • 131****3568

    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章 征收对象第四条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查看全文↓ 2013-10-21 14:56:23
  • 146****8390

    对在重庆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的购房优惠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①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  
    ②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查看全文↓ 2013-10-21 14:51:56
  • 136****3248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购买新房时,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在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备案的日期为标准,即使在上述日期前购买的住房,人均住房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也暂免征收房产税。
      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须满足的条件,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3-10-21 14:51:38
  • 136****8573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 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3倍(含3倍)至 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 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查看全文↓ 2013-10-21 1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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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按照证上建筑面积征收

    全部8个回答>
  • 重庆房产税可以有以下征收:①从价计征计算缴纳方式为:房产原值减除百分之10到百分之30后的差额,通常说的就是税率为百分之1.2。②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计征的情况时,税率为百分之12。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百分之4的税率征收。③房产税的综合税率为百分之0.5,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百分之0.5。综上所述,房产税的主要征收对象就是房屋,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主要是在于稳定房价,避免投机倒把的行为。重庆作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之一,做出了不错的成绩,这也就意味着房产税在之后的多年之中,会慢慢的普及起来。

  • 楼上的合起来才是争取答案呀。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全部6个回答>
  •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