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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要交多少房产税

152****2577 | 2014-01-26 21:43:37

已有7个回答

  • 138****9915

    您好,我是**网编辑卢萌梦。您这种情况不需要交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4-01-28 22:02:31
  • 143****0496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4-01-28 10:14:01
  • 144****2832

    动迁房在没有办产证是不用交税,办理产证是要缴纳1%的契税。动迁房应该不在房产税之列。

    查看全文↓ 2014-01-28 09:15:40
  • 146****5924

    不需要的,只有一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才会增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4-01-27 10:49:18
  • 132****8967

    你好!首先恭喜你,有分配单的,三年内不能交易,满三年后交易的话不用交营业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1-27 09:09:55
  • 135****7292

    答:动迁房属于保障房,并不是商品房,不属于目前房产税征收的范围。答:根据有关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的动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租。如果3年后房子继续自住,不进行交易,肯定不受房产税的影响,如果进行交易,转让人也不受房产税影响。不过,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房产税政策,就另当别论了。答:这个问题在上海很普遍,涉及的面也比较广。特别是一些老公房本身是福利房,但是后来在房改中变成了有产权的房子。目前政策中没有将老公房的问题排除在外。因此,老公房在计算的时候是需要纳入面积范围的。

    查看全文↓ 2014-01-26 22:20:49
  • 158****0904

    不用,动迁房是没有产权的,只要不要办理,就不用交。

    查看全文↓ 2014-01-26 21:51:09

相关问题

  •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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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 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征收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因此,动迁房不属于商品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也不能被任意的买卖。大家需要了解清楚,对于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房屋还需要了解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才能更好的进行房产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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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房属于保障房,并不是商品房,不属于目前房产税征收的范围。答:根据有关规定,被动迁居民家庭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3年的动迁安置房可以转让、出租。如果3年后房子继续自住,不进行交易,肯定不受房产税的影响,如果进行交易,转让人也不受房产税影响。不过,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房产税政策,就另当别论了。答:这个问题在上海很普遍,涉及的面也比较广。特别是一些老公房本身是福利房,但是后来在房改中变成了有产权的房子。目前政策中没有将老公房的问题排除在外。因此,老公房在计算的时候是需要纳入面积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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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拆迁安置房都是居民居住用房。根据我国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居民个人自用的房屋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根据财税〔2008〕24号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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