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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局不赋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合法吗?

136****6268 | 2014-01-29 22:31:09

已有9个回答

  • 154****4069

    可以申请重新测绘,然后把测绘结果报给建委,重新下个房本

    查看全文↓ 2014-02-01 14:46:21
  • 145****8312

    你应该凭土地使用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是到土地局办理房产证。只要你们那里已经有办理房产证的规定(有的农村还没有开始),就可以申请了。

    查看全文↓ 2014-02-01 13:45:10
  • 138****1509

    只要有合法的建房手续,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会获得相应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2-01 09:02:54
  • 141****5432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找本领导。

    查看全文↓ 2014-01-31 14:11:47
  • 134****0582

    当然合法,土地使用权并没有转移,只要其有合法的批准手续,仅仅查封不影响其权利归属。

    查看全文↓ 2014-01-31 09:11:58
  • 135****9709

    房管局不办理是有他们的理由的哈 房产证是他们说了算 你看看是不是你们资料不齐

    查看全文↓ 2014-01-31 09:05:27
  • 134****3239

    产权过户登记,这怎么还能给停办了呢?你再去相关部门问问,比如房管局啊土地局,是不是当时有什么情况啊给暂停了啊

    查看全文↓ 2014-01-30 09:11:11
  • 144****3709

    土地证上的面积为占地面积,房产证是建筑面积。像你说如果是面积有误的话,让土地管理所向房产局出具准确面积的相关证明,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1-30 09:08:52
  • 135****3444

    您应该凭土地使用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是到土地局办理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4-01-29 22: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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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土(1987)郊字第86号 第一条 为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对本市土地的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制度,保障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土地申报手续,由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审核后发给《上海市××县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第三条 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对使用证规定范围内的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确认单位或个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依据是:  (一)持有土地权属证件、批准用地文件者;  (二)虽因故无法提供土地权属证件,但申报情况与事实相符者;  (三)单位相沿接管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用地并有合法证明文件者;  (四)由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核定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缓或不予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占用土地的;  (三)无权批准使用土地而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四)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五)用地单位已撤销或迁移的;  (六)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七)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八)影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消防、交通安全的;  (九)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  (十)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核中认为暂时不能发证的。  第六条 乡镇村与外商合资经营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其《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发放,按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86〕113号文《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经批准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包括专业户、个体经商等经批准使用集体的土地,可核发《上海市土地临时使用证》。  第八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城市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兴办的联营企业,由农业集体经济组按照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其土地的所有权仍属农民集体所有,可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 我们家也是,当时是98年买的。更糟糕的是当时的卖主签了买断契就出国了,现在过户除了个大难题,真是要疯掉了,要是楼主有什么消息,我们可以互通一下消息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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