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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面名字有,允许继承吗?

152****3790 | 2014-02-11 16:00:32

已有10个回答

  • 144****7967

    直系亲属都可以继承的

    查看全文↓ 2014-02-14 10:13:15
  • 143****8705

    如果户主没有立遗嘱,那配偶和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你父亲完全继承了这个房子,那他就有权出售这个房屋

    查看全文↓ 2014-02-13 22:51:54
  • 136****1780

    不是共有!是继承!

    查看全文↓ 2014-02-13 20:07:35
  • 153****8674

    肯定是可以的,到时做公证,改产证的时候,也是必须您签字认可的。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28:14
  • 135****3843

    你母亲出事后,你父亲是第一继承人,你们兄妹也是直系亲属也有继承权,如果你们兄妹放弃继承权,由你父亲一人继承的话,你父亲就可以对外出售该房屋了。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44:41
  • 153****5193

    房产证上本来就有你,你那部分是不用继承的.

    房产证上没写比例,就是你们三个人每人33%.

    现在你母亲去世.不知道你父亲在不在,如果你父亲健在且他们没有离婚,那么你母亲的33%里,有你父亲一半,然后剩下的17%由父亲,你,姐姐继承.

    如果没有父亲.
    则目前的33%,由你和姐姐一起继承.加上你自己的份额.其实就等于你现在对房子有一半的产权.

    你姐姐的说法是不对的.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24:39
  • 138****3172

    1、房产证上有你们三人名字的话,要看房产证上房屋的共有情况是写的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共同共有,那你们三人各享有三分之一产权,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产证上确认的份额比例确定三人各自在房屋中享有的产权。
    2、你妈在上述房屋中享有的产权可以作为她的遗产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只要该遗嘱未违反法律规定,就按该遗嘱执行。即你妈的产权份额由你和你姐各继承一半,如果你姐拒绝,你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遗嘱继承诉讼。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23:47
  • 156****3539

    遗嘱有效就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23:05
  • 137****1479

    您有权利的 上面写得很清楚 是 共同平分的啊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11:43
  • 157****4570

    按照继承法这个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父亲应当考虑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不能擅自出售该房屋

    查看全文↓ 2014-02-11 16: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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