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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购商铺也需要征收房产税吗

158****3315 | 2014-02-16 20:35:58

已有9个回答

  • 154****9681

    商业性质的产权现在是不用征收房产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2-19 12:17:33
  • 148****1233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征收的方式分为从值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值计征适合企业,个人商铺一般采取的是从租计征,在闲置期间,个人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因此,商铺出租的话才需交缴纳房产税的。
    如果商铺出租后,则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目前,从租计征的收税标准为:月租金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税率为4.1%,5000元人民币以上,税率为6%。

    查看全文↓ 2014-02-19 10:59:16
  • 134****1448

    ·····房产税,目前只针对住宅

    查看全文↓ 2014-02-18 22:31:44
  • 151****3308

    房产税应该是地税局来收。房产税是必须交的,不然不让交纳地税,这样你要交罚款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14:19:23
  • 144****9256

    自己的产权不用交

    查看全文↓ 2014-02-17 11:38:09
  • 146****1593

    因上海是在购买环节征税,所以在征收房产税方案之前个人购买了2套以上住房。但是没有用于出租,就不需要交房产税;

    而重庆不一定,假如买的是独栋别墅,还是需要纳税的
    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4-02-17 10:16:56
  • 153****3896

    房产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 = 新购住房应税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0.6%或者0.4%)所以只有住房才会交房产税,办公楼,商铺是不在征收范围内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09:40:28
  • 133****2395

    不需要 只针对住宅房

    查看全文↓ 2014-02-16 22:27:19
  • 147****6056

    房产税是没有的,但是要收20%的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4-02-16 20:48:05

相关问题

  • 二、征收对象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三、纳税人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四、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五、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六、税收减免(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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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式核心:如何计算应税面积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存量 新购,人均仍低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存量 新购,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存量房人均已高于60平方米)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积达83.33平方米,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积(即11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试点范围如何确定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征收对象有哪些答: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答: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如何确定答: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居民家庭是如何规定的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居民家庭规定为: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计税依据如何确定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是多少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本市居民家庭如何计算应税面积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将另行制定。房产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答:应税住房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即: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试点中有哪些税收优惠答: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对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1.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2.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3.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纳税人如何确定答: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确定答: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试点征收的收入主要用途是什么答:房产税试点征收的财政收入,将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新购住房时如何进行征免认定答: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未按期缴税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 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包括商铺、厂房、写字楼等)的,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按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对广州市市区个人出租用作非住宅(包括商铺、办公和生产用房)的自有房产,按14%的综合征收率(未含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计算,合并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的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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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止以后,商铺现在就征收房产税。参考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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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主要针对住宅,商业产权不是征收范围,今年6月登记的不动产,但没有那么容易征收,**起码5年后能实施就不错了,目前是针对新购买的房子征收、当然要每个城市有按照你家的户口本的人均面积不能超过,超过了才交,上海是人均面积6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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