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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西安市那块有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在城西的

133****3193 | 2014-02-21 18:21:25

已有3个回答

  • 141****1569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
    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
    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查看全文↓ 2014-02-24 17:04:30
  • 142****3844

    您好!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项目主要分布在城北,销售的项目主要有:
    1.枫韵蓝湾:位于科技路与丈八路十字东北角,销售中心电话:029-88511551 ;
    2.珠江新城:位于太华路以东,北二环东段,销售中心电话:029-84298888;
    3.长安易居:位于西安市北二环东段南侧,销售中心电话:029-86712222;
    4.鸿基新城:东临丈八北路,南起西户路,西临三环路,北至科技三路,售楼电话:88589999;
    5.天赐苑:位于纬二街与永新路十字西南角,售楼电话:86268888;6,城市新苑,项目电话:86280000。 以下为西安市08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项目,可以供您参考: 1 珠江新城 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北郊井上村 2 纬二十六街经济适用房 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西安市莲湖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综合开发中心 北临纬二十六街,东临总管路 3 玄武路小区 西安黎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玄武路以北省广厦工程以南 4 杨家庄廉租住 房 西安市廉租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未央区大明宫街办杨家庄村 5 城市新苑 西安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兴中路3号 6 前进小区(长安易居) 西安市建筑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 北二环东段南侧 7 奇星御园 西安奇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华北路 8 西北二环住宅小区 西安西夏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白家口村 9 鸿基新城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丈八北路 10 教师新村 西安市灞桥区城镇开发公司 灞桥区纺渭路 11 胡家庙新村小区 西安西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城区长缨西路37号 12 长乐大厦 陕西兴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长乐坊101号 13 圣合家园 陕西圣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安区长安广场西北侧 据了解,城西目前没有新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售。08年住房计划中,城西区域规划有西北二环住宅小区,位于莲湖区红庙坡街办白家口村,但目前并没有开始咨询。城西区 : 金泰花园 开发单位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富裕路北,西三环东 丈八东路经济适用房小区 开发单位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丈八东路东段路南 大兴路住宅小区 开发单位西安丹尼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大兴东路石膏板厂

    查看全文↓ 2014-02-22 19:02:42
  • 138****8078

    按照《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了**新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及申报程序,除对购买对象作出详细限定外,可购买的户型、面积也均有明确标准。
    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中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公布,2010年中低收入线为家庭人年均收入不高于15000元):
    1人15000元;2人30000元;3人45000元;
    4人60000元;5人75000元;6人90000元;
    4.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可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西大街234号)一层办公大厅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初审核手续。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www.800j.com.cn)、西安市房产资讯网(www. xafgj. gov.cn)、向社会公示,一个月后资格初审合格后于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对于价位以及**比例,经济适用房跟商品...

    查看全文↓ 2014-02-21 18:36:28

相关问题

  •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由于您是长安区农业户口,故不能申请西安市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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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60%的家庭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符合市**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市**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单身要在30周岁以上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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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本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按照目前西安市商品房平均价格2500%7E3000元/平方米计算,家庭年收入线标准应为年收入25000%7E30000元。 3、申请程序 西安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时首先要到西安市西大街234号的西安房产交易大厦或经济适用房销售部领取西安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及党组织审核签字并盖章。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持本表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归属证明等)、家庭成员现居住房屋的相关证明(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市民,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申请人应在公示后两月内领取审批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 4、可购房面积 西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家庭可购买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三口之家可购买建筑面积不大于80平方米的房型(二人按三人计),以上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 西安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74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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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要提供的资料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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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年限,其产权属于部分产权,所以,在购买以及交易方面都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