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父母出资、还贷款属于对自己子女的投入,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2、女方父亲担保,承担违约责任,不属于购房出资人
全部4个回答>产权如何分配
142****7157 | 2014-03-02 09:35:57
已有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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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649
建议你去查一下当年公房归属规定。
查看全文↓ 2014-03-05 09:24:11
但是呢,按道理说呢,公房就是公家的,既然由你奶奶买下,应该由你奶奶所有,但是这里面会不会涉及房子权利公有时是因为什么你爷爷奶奶能居住的问题,这点很重要的,。
不过我认为,即使存在以上疑点,你奶奶是有完全(不管怎样起码有大部分所有权)所有权的,所以怎样在法律范围内处分房子都是她的自由,不需要什么人签字。 -
132****9043
1,根据新《婚姻法》,在结婚后,夫妻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4-03-04 19:21:08
2,还有在婚姻存续期间,若男方负有债务,那么这债务将用夫妻俩共同财产偿还。这个对女方十分不利。
3,鉴于男方爱赌,在用婚后财产还完债务后,剩下的钱应该一大半归于女方。
4,为了女儿成长,法院会把女儿判给女方,男方则要定期给女儿一定的抚养费。这个根据当地情况来给,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行的法院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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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486
按照婚姻法规定满一定婚龄的人是一人一半,还有特殊情况,可以来信咨询。公证以现金来支付,一拿房子一拿钱.
查看全文↓ 2014-03-02 18:43:45 -
132****8127
你和你哥哥一人一半!你要是有证据证明是你出的房款法律也是可以按比例的!肯定是按当地房管局的平均价啊!
查看全文↓ 2014-03-02 14: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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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122
呵呵,证据证据。
查看全文↓ 2014-03-02 10:03:44
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首先明确告诉你不适用婚姻法有关财产分配的规定。
从法律上讲,如果房子是以你女朋友个人名义买的(即《购房合同》上只有她一个人的签名),那么房产就归她个人所有。按照情理上来说,如果另一方也出钱了,应该归还另一方钱财,但前提条件是未签署购房合同书的一方(也就是你)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你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很遗憾,即使到了法院法官也不予认定,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了。就只有寄希望于你的女友不会太不讲理,如果她不承认你支付了一部分房款,那也没办法了,就当买个教训吧。
法律这个东西看起来比较无情,但有时候就很必要了,下次再有这种事,先做公证吧,出了问题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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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权如何分配答
房子的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1.《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2.《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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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男方父母明确声明房子是给儿子一人的,并且有自己出资证据,房子归男方一人。否则属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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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子产权如何分配答
按照《办法》规定,就由政府组织建设的住房,既不是以某种标准直接分配居民居住的保障性住房,也不是通过市场交易购买的商品住房,而限定住房购买者资格或严格的购买准入,限定住房交易价格(办法规定一般会低相应住房商品的市场价25%),限定购买者使用条件及转让条件的住房。这种住房政府以政策性土地投入占住房的所有权25%,而有资格的购买住房者支付全部购买住房的成本享有75%的住房所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享受全部住房使用权,购买不满5年的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者没有住房的处置权,只有购买5年之后并把其政府25%所有权再购买过来,形成完全的所有权之后,购买住房者才能够享受住房交易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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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子产权如何分配答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房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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