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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房改房?需要哪些手续?

142****2433 | 2014-03-06 13:35:57

已有8个回答

  • 137****1958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
    (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查看全文↓ 2014-03-08 13:36:51
  • 146****7321

    买房改房和买商品房没多大区别,只是在税费项目上有区别(比如要补地价),但税费是可以和卖方约定由谁负责支付的,房改房经过交易后就是商品房了,交易程序和商品房一样。
    (我不是太清楚日照当地的规定,**好咨询当地的房管局)

    查看全文↓ 2014-03-08 11:50:08
  • 133****1378

    首先您要搞清楚您的"房改房"是否有权出售。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进入市场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入市场出售:
    (一)以低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屋价款的;
    (二)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三)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四)有所有权纠纷的;
    (五)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局面同意转让的;
    (六)上市出售后会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七)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八)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的;
    (九)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情形。
    其次,如果有权出售,您要办理如下手续:
    一、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土地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已购人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四)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已购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原所有权单位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另有约定的,应当提供房屋原所有权单位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六)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如获准进入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批准文件、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转让和变更登记手续,
    再次,您要交纳的费用有:
    土地出让金: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城近郊八区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房屋买受人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房屋所在地没有标定地价的,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契税。个人购买单价在9432元/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照房价的1。5%计征契税,非普通住宅,按照3%征收契税。
    印花税
    中介费用等
    再次,关于营业税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3-08 10:12:26
  • 151****0365

    房改房也叫已购公房,分为标准价、优惠价和成本价,房产证和普通房产证一样属于大产权,只是在产证首页房私字下面印有房标准、房优惠、房成本,各地图文不见得一样,大意相同。
    房改房在出售时出售时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和上市证明(即放弃优先回购权声明),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比例如下:优惠价,和标准价1110x0.07,成本价1110x0.1去,其他没什么了。

    查看全文↓ 2014-03-08 09:37:30
  • 133****1626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
    (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房改房政策一览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D、出售、交换及赠与已购公有住房需要缴交什么费用?
    ----1、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的,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产权人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向原产权单位交纳;
    ----3、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当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征收税费,但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
    ----4、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何种公有住房不得出售、交换及赠与?
    ----下列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在市房屋拆迁主管机关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3、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上市的;
    ----4、违反产权人与原产权单位购房约定的;
    ----5、国家、省、市规定不能上市的。

    ----F、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的各项注意事项
    ----1、经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核准;
    ----2、按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交易过户、产权登记、租赁登记手续;
    ----3、出售以标准价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时,卖方应在办理交易确认后30日内,把出售中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基金专户,方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交易双方应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5、原产权单位应自收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的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办理交易手续;
    ----6、逾期不答复或不办理交易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已购公有住房中超过本人职务住房面积分配标准部分,已按市场价购买的,出售时该超标部分免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8、已购公有住房出售时,产权人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9、以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纳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10、已购公有住房相互交换,或者与商品房、私房交换的,按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的评估价格计价,并按规定缴纳有关交易税费;
    ----1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

    ----G、买卖房改房的各项程序
    ----1、房改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前需先如实填报《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由原产权单位核对有否违反购房约定。如属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加具是否购买的意见,并提交下列材料向市房改申请办理上市核准手续;
    ----①、《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一式六份;
    ----②、《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换、赠与的,必须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③、《广州市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
    ----④、产权人身份证。
    ----2、出售、交换程序
    ----①、序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持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③、产权人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发出《交易过户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交纳有关税费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把属于原产权单位收益的部分存入“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由市房改办核准并开具证明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证》;
    ----3、赠与程序
    ----①、所持《房地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图未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到市房地产测绘所办理委托测量的手续,计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②、到公证处开具《评估介绍信》后,持《评估介绍信》、《房地产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房地产估价所估价,并持市房地产估价所出具的有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③、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公证文书到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赠与登记手续,交纳有关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4、抵押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市房地产登记所按规定办理填表申请、查档入册、收入缴费、权利确认、缮证发证等抵押登记手续;
    ----5、出租程序
    ----①、持经市房改办核准的《广州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核准表》,到房屋所有地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②、房改房上市经广州市房改办核准后,均应按有关出售、交换、赠与、抵押、出租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类别办理相关的交易过户、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手续;
    ----H、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后的安排?
    ----1、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抵押额应依照有关规定扣除各项税费后设定,并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2、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及第七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3、已购公有住房抵押处分时,原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应当根据《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的第六、第七及第十二条办理,并扣除有关税费后,抵押权人方可依法受偿。

    二、房改房上市收费一览
    ----出售已购公有住房需缴税费
    ----卖方:
    ----1、按房屋售价的0.5%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3、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4、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买方:
    ----1、按房屋售价的0.3%缴交交易手续费;
    ----2、按房屋售价的0.05%收缴交交易手续费;
    ----3、按房屋售价的3%缴交契税。

    查看全文↓ 2014-03-07 19:31:21
  • 141****3722

    没有问题,就是比商品房多交一个15.6乘以建面

    查看全文↓ 2014-03-07 17:33:15
  • 144****6858

    请问您能具体一点吗?。。。

    查看全文↓ 2014-03-07 09:39:58
  • 141****4271

    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建议你找下当地的相关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下

    查看全文↓ 2014-03-06 13:59:32

相关问题

  • 房改房就是以前国营单位分给职工住的住房,后来直接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并办理出职工名的房产证了。与买一般二手房的过户手续是一样的: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发 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发 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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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也可称做已购公房,指的是享受我国有关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就是居民将目前居住的公房以基础价格或成本价格扣除折算以后购入的公房。房改房可分为成本价,优惠价及央产房这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住房交易方式都不一样,产权归属于部分产权。房改房的特点:①房改房就是把公有房屋用最简单的成本价卖给职工的方式,其实也是变相的薪资补偿,可让职工在享受因为住房制度改革,而获得价值更低的房屋。②这种房屋只对少数人群销售,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③房改房是不能够像一般住房一样随便去建筑面积,我国有明确规定限定了面积的大小,避免一些人低价购入,然后高价销售。④房改房的价格一般都受到工龄及员工所在家庭等因素的影响而能够获得低于普通房屋的折扣,所以只需要付出很低的钱财就能获取。

  • 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现有公共住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即居民购买的公共住房,按标准价格或成本价扣除和转换现期公共住房后。房改房是国家对没有住房消费基金职工的补偿,是从住房制度到住房商品化的一种过渡形式, 社会保障住房供应制度的原则决定了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房改房可以买卖,但并不是所有的房改房都可以买卖。比如军队,机要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不能随便卖。购买的公共住房是指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现有公共住房。 如果以成本价购买房屋,则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如果以标准价格购买房屋,则员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5年后归员工个人所有。

  • 房改房又可以称之为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好的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置的,所有权归职工所有,按照标准价购置的,职工拥有房屋部分所有权,在5年后归个人所有。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商品化的过渡,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必须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及符合分配条件的职工。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限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置住房。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大幅度优惠,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或职称方面有折扣。

  • 房改房是已购公房或售后公房,性质基本都一样,不过是营业税方面是免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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