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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可以转70年吗

134****2330 | 2014-03-07 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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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9019

    你好 首先你有可能搞错了 全国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长都是70年 有的50年那有可能是开发商开发住宅的土地原来不是住宅用地 土地性质没有变更所以 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另外 每个城市按什么销售这个国家没有严格的规定 但统计是一般都按照建筑面积/米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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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4-03-07 15:24:06

相关问题

  • 70年的年限出自国家**早时实行土地有偿出让制度时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关于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办法。房屋所有权是私有的,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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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些商铺的使用年限确实是70年,我刚刚卖掉的一套商铺产权就是70年的。一般来说小区内部的商铺,和改商铺楼上是住宅的,那么该商铺的使用年限大多是70年。具体的还要等到房产证出来之后看房产证上面土地用途那一栏写的是:商业、综合还是住宅 。如果是住宅那么就是70年。住宅用途土地上所建造的商铺,一般为70年;综合用途土地上所建造的商铺,一般年限为50年,大多数集中在市中心,而且一般楼上是办公楼居多,纯商业用途土地商铺,一般年限为40年,市场上这样的商铺相对数量不多,还有一种特例----出让、转让用地上商铺产权证上的“使用年限”要栏是空白----无年限限制、交易时也无须补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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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产权还是70年产权主要是根据不同土地用途来确定的。直接问开发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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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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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1、工业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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