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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被偷了物业公司要负责吗?

148****7363 | 2014-03-15 10:08:21

已有7个回答

  • 137****5598

    家里被偷物业肯定是有责任的!要看物业承担的责任大小了!

    查看全文↓ 2014-03-17 13:27:50
  • 142****4821

    你好,我是**网编辑。物业公司要按约定履行物管协议规定的内容,物业所提供的服务一般只是物业内的公共区域安全防护维护公共秩序合交通疏导对小区个人物品不承担保管看管义务。
    物业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达到相应的服务标准则可以不承担责任,这就要你找出物业公司在服务上的不足。
    比如合同上要求对进出人员登记而没有登记,要求每1个小时巡逻一次其实是1个半小时巡逻一次,等等类似的问题。
    这样就可以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44:02
  • 135****7009

    要看实际情况,管理费跟停车费是两码事!如果未收停车费,车丢了小区不需要负责任。物业公司没有义务对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负直接责任,那是我们可爱警察叔叔的责任。你报警吧。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41:39
  • 152****0059

    你好!就你的问题,上海律师解答如下:目前新出台的物业管理规定,对车辆保管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物业收费属于有偿服务,其对车辆被盗承担的是补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不做全部赔偿。
    只是在小偷找不到的情况下,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所以目前你要做的是积极报案,等待公安侦破的结果。如果超过3个月案子没有结果,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状告你的物业公司,请求承担一定的赔偿。但是赔偿不会太多。因为他们在保管的限度内,没有尽到合理的保护义务,因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盗窃的直接责任不属于物业公司,这也就是你不可能得到全额赔偿的原因所在。
    建议你先报警,再走法律为全途径。好运!

    查看全文↓ 2014-03-16 13:31:54
  • 148****5205

    物业费里面虽然包含了:
    保安管理这块。
    但是东西被偷物业也不可能去承担责任的!
    作为业主只能提出更好的建议:
    在小区的各个角落加强保安巡逻,增加摄像设施,这样有助于打压偷盗者。

    查看全文↓ 2014-03-16 10:06:11
  • 156****1213

    ☆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物业公司是否要担责?
    目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关于“保安服务”这方面的认识矛盾相当普遍。尤其是在发生失窃后,双方关于责任承担问题常常争执不休。小区内业主财产被盗,会有多种原因,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首先要明白二者之间的关系及物业管理的职责内容。
    一、对物业管理的理解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从本条可以明确以下两点内容:首先,物业公司同业主之间是平等主体,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的具体内容,均应有物业企业同业主进行约定,同样,物业安全管理的职责与范围,如:具体安全防范的内容与范围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应承担责任?应承担什么责任等等,应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划分,界定责任;其次,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物业分为共有和专有两部分,而物业管理主要进行的是物业共有部位的管理,专有部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产权人(业主)自行负责管理。
    二、安全管理是“防范”不是“保障”
    依据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本条首先明确了物业企业是“协助”进行安全防范管理,说明他不是主要的责任人,处于次要地位;二是物业“保安”的工作是安全“防范”服务,而绝不能理解为安全“保障”服务或“保镖”服务,物业企业既无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也无安全保障的现实能力。物业管理只能降低物业范围内的犯罪率,不能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物业范围内的犯罪现象。
    三、物业管理合同有别与车辆保管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与车辆保管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合同并不自然包含车辆保管合同。业主不能认为只要交纳了物业服务费,物业企业就应当承担保管自己车辆或财产丢失的责任,因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并没有实际控制业主车辆,不符合保管合同的具体特征(举例:如果张三将邻居李四家地下室打开,将李四的电动车推入自己地下室,张三未被查获,那么李四以车辆被盗为由向物业投诉,物业公司是否就应当向李四赔偿一辆电动车?)。当然,如果物业公司另行同业主签订保管合同,业主将车辆交付物业公司保管,物业公司实际收取保管费,而后出现车辆丢失损毁的,物业公司就必须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四、物业公司不是保险公司
    按照条例规定,物业企业从事日常性服务管理一般包括物业区域内的环境绿化、清扫保洁、公共维修、消防管理、装修管理、秩序维护等等。物业企业既不是不是保险公司,也不是公安机关。试想,一旦发生了失窃就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等同于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相对于收取微薄的物业管理费的物业企业来说并不公平;退一步说,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因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物业企业作为纳税人承担了公安机关的各种费用,社会治安不好,公安机关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五、物业管理不能包治百病
    由于物业管理属新兴的朝阳行业,发展历史不是很长,部分业主理解为只要交纳了物业服务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物业公司对自己的财产应确保不受损害,并负有保障义务,出了事物业公司自然难逃干系。这种观念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和了解物业管理,而无限止扩大了物业安全管理范围,对物业管理期盼值过高。物业管理不能包治百病,尽心尽力有时并不等于绝对满意。
    六、物业服务提供质价相符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也需要生存和发展,既要考虑社会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受物业档次影响,豪华别墅区或高档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标准相应偏高,智能化安防等硬件设施配备相对比普通住宅区要好的多,安防系统完善,硬件安全系数高,软件人员素质高。由于物业服务费是同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相对成正比的,因此,物业公司只能根据所管物业收费标准来确定物业安全管理方案,合理配置安防人员,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安防服务。
    七、随意欠费导致恶性循环
    安全防范工作的好坏还取决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情况,如果物管费本身定位较低,业主缺乏对物业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动不动找各种理由拖交、拒交管理费,无疑会影响到物业公司正常运营,进而导致工作热情不高、服务质量下降、人员数量减少等等,影响到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随即又会引发更多业主的不满,拒缴物业管理费,直接导致恶性循环发生,使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开展服务管理下去,而导致小区瘫痪,**终使全体业主成为受害人。
    当然,如果物业企业明显违反条例或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工作人员疏于安全防范,严重失职,导致业主财产受到实际损害,二者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时,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3-15 15:46:36
  • 155****3930

    物业只能说协助调查 没有直接关系的

    查看全文↓ 2014-03-15 10:22:30

相关问题

  • 有,你们小区物业没有监控录像吗?可以调出来配合**一期调查,谢谢

    全部5个回答>
  • 可以考虑赔偿一些

    全部3个回答>
  • 通常没有什么危险的,可以重新补办房产证。一.备件申请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

    全部4个回答>
  • 如果是供电部门的正常停电,摄像失效,物业是无责的.现在这个关键就是你说的那个"按规定放到车库内",是什么规定?有的小区内是有停车的地方(比如车库,车棚),但如果是无人看管的,或者说你和物业之间就电动车没有形成保管关系,物业是无责的.当然,如果你和物业之间就电动车达成了保管关系,物业是有责任的.

    全部8个回答>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约定(有特需服务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特需保管服务需另行签订有偿服务合同,如无上述条件,物业公司不能确保个人和单位生命财产不被侵犯的责任,你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中的保安费物业公司只能保证该楼盘内公共财产的责任,所以你的主张不能被支持。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