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保障住房 >详情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

147****0331 | 2014-03-20 21:09:41

已有5个回答

  • 152****8549

    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应该不止北京有,外地也有。

    外地人在北京可以凭绿卡,即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是现在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只定向销售拆迁户,普通人就算有北京户口也很难买到。

    2.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3-23 10:31:43
  • 141****6906

    1、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5.5万元;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含蒲河新城)、棋盘山开发区、浑南新区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4万元,新民市、辽中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8万元;康平县、法库县保障对象的补贴标准为每户1.3万元。补贴标准由市**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2、何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答: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所在地的城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3、何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 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对象是指符合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细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4、何为家庭申请人? 答: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
    5、何为单身申请人? 答:是指年满35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6、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人口如何计算? 答:
    ①家庭人口以家庭户口簿记载为准。主要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收养关系的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等。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口簿的家庭,可按家庭户口簿计算人口,以一个家庭共同申请;也可与父母分开计算家庭人口,分别申请。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以婚姻证明为准,按一个家庭计算人口。
    ②对于因上学、入托或其他情况暂时居住在本家庭中的人员,不计入保障人口数。
    ③离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按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认定的为准。
    ④申请人配偶的户口不在本市或为农业户口,但在沈阳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可将该配偶计入家庭人口。
    ⑤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未婚现役军人可计入家庭人口。
    ⑥劳动教养、劳动改造人员可计入家庭人口。
    ⑦离婚家庭因无房无法分户或将户口迁至其他家庭的可单独申请(离异不带子女的需年满35周岁以上)。
    ⑧已申请保障的家庭成员,不能重复计算家庭人口数。
    7、经济适用住房的选购范围? 答: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购成套商品房或二手房一套。
    8、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②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852元/月以下,含852元/月);
    ③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④货币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方法: 货币拆迁后,已购买住房的家庭,按现有住房面积计算;货币拆迁后,未购买住房的家庭,原拆迁房屋面积计入家庭现住房面积。
    9、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情况证明、身份证;
    ②家庭收入证明:从业人员由其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③住房情况证明: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无就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由所在社区确认后到街道办事处开具。 有房但建筑面积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应提供住房权属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证明。 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居民,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售的住房面积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10、如何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 答: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手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①凡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②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材料后,提交所在社区。
    ③所在社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户口等情况进行确认。确认后将相关手续报街道办事处。
    ④街道办事处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结果报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⑤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初审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返至申请人户口所在社区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上报的申请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下发《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⑦保障对象凭《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于3个月内在本市范围内选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1套(面积不限)。3个月内没有购买住房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如以后购房,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11、购房后如何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 答: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的,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提供《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以下简称《资格认定书》),并同时签订《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开发建设单位在网上合同备案时,应在电子合同中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金额。合同备案部门在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加盖经济适用住房专用章,并注明货币补贴的额度。开发建设单位凭提交的购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资格认定书》、《授权委托书》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款发放手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准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 申请人购买二手房的,应当在办理房屋登记时提交《资格认定书》原件,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交易申请表》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标明补贴金额。买受人凭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资格认定书》原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补贴款发放手续。
    12、取得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是否长期有效? 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取得《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后,应在3个月内在本市范围内选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1套。3个月内没有购买住房的,《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如以后购房,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13、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否多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14、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商品房,购房人想退房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购买的商品房,购房人退房的,应提交《退房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由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退房报告。退房申请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购房人必须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全额退还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认原已发放的购房补贴款退还到帐后,核发《同意办理撤消商品房备案登记凭证》。购房人或开发建设单位可凭《同意办理撤消商品房备案登记凭证》到合同备案部门办理撤消备案的有关手续。购房补贴款未全额退还的,不得办理退房或撤消备案相关手续。
    15、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所购房屋的产权性质及今后上市交易是如何规定的? 答: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房屋所有权证上应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金额。 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购房人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后,可拥有完全产权。所收回的货币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
    16、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可否继承? 答: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可以办理继承。在办理继承时,房屋登记部门应在继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补贴金额。
    17、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可否赠予他人? 答:须将货币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后,可以办理赠予事宜。
    18、已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还能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吗? 答: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但尚未购买上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但需重新履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程序。
    19、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可否用于出租? 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20、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上市交易的时间有限制吗? 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上市交易的时间没有限制。但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购房人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后,可拥有完全产权。所收回的货币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给予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销售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辖区以及县(市)人民**所在地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县(市)人民**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政策扶持,定向销售”的原则。由**组织,统一规划、建设、销售和管理。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管理分工如下:
    (一)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政策,审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审议建设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决策、领导、管理。
    (二)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市场需求进行分析;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确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建设的指导、监督管理、销售审批、房源调配等。
    (三)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全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负责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四)市建委负责协调市政配套工程建设。
    (五)市监察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监察工作。
    (六)市物价局负责价格管理。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由市房产局协调市发改委、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等部门编制,报市**审批。市发改委会同市房产局根据建设规划下达年度建设计划。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市有关规定进行。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选址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各区、县(市)**共同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会同市房产局共同确定。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二)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区外城市

    查看全文↓ 2014-03-23 09:57:55
  • 158****1489

    当然不是啦经济适用房:国家为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需求,在用地及税费方面予以政策扶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设的普通住宅。
    限价房:在公开出让限价房用地时,政府预先设定一个合理房价区间,由参投的开发建设企业在该房价区间的基础上向上竞地价、向下竞房价的方式**终确定项目的**高销售价格和成交地价,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大化地控制开发利润。
    容易辨析的是销售对象。经适房主要是低收入群体。限价房就不一定是低收入群体,年轻未婚没房的都可以申请。 保障房的全称是保障性住房,此用词自去年国六条之后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新闻媒体与社会人群之中。但什么是保障性住房却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让更多的人在认识上产生混乱,以至于对市场中的现状产生不同的争论。
    只有政府买单的才叫保障性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3-21 15:02:56
  • 145****2407

    是指国家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3-21 11:28:38
  • 143****7556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 经济适用房
    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澳门称为经济房屋,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 70%。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查看全文↓ 2014-03-20 21:34:11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经济适用房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它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适用房的适用性也会发生质的变化,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提高住房质量。因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在数量上必须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在质量上要通过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和精心施工,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达到;标准不高水平高,面积适**能全,造价不高质量高,占地不多环境美。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澳门称为经济房屋,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即将出台的国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经济适用房”这个概念。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70%。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有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全部5个回答>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一般在60平方米左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应当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全部3个回答>
  • 一、什么是一类经济适用房?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一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内页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决定是否优先回购,政府决定不回购方可出售。买二手房遇到一类经济适用房一定要看清楚房屋是否满五年,要求卖家提供契税票或房产证,看时间是否满五年。二.什么是二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指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二类经济适用房房产证首页这类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满五年限制,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三、交的税有什么不一样?买二手房缴税的时候,计税依据(也就是常说的税基)通常有两个,一个是税务机关的核定价,实行一房一价,数额需要在缴税时才能确认;一个是网签价,即买卖双方在网签时定的价钱。二手房缴税时,核定价和网签价,哪个高取哪个为税基。1.一类经济适用房计算方法保存下面这张税费速算表,然后看一个例子。一类经济适用房税费速算表一套90平米经济适用房,业主于2010年以200万购买,业主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现在以300万网签价出售,以网签价计税,买方是二套购房,这套房产税费是多少?A.增值税,满两年,免征。B.契税,二套房,税率为3%。契税=(网签价-增值税)×3%=9万元C.个人所得税,满五唯一,免征。D.综合地价款(300-200)×70%=70万元总税费:70+9=79万元2.二类经济适用房计算方法保存下面这张税费速算表,然后来看一个例子。二类经济适用房税费速算表一套86平回迁房,原业主于2013年以200万价格购买,现在转手卖出,网签价300万,核定价为289万,业主名下没有其他住房,买家名下没有房产,首套购房,无贷款,那么这套房子涉及多少税费?A.契税:300×1%=3万元(首套房,面积90平米以下)B.增值税:0元(房子满2年)C.个人所得税:(300-200-200×1%-300×10%)×20%=13.6万元D.土地出让金:300×3%=9万元总税费:13.6+3+9=25.6万元

    全部3个回答>
  • 一类经济适用房:是两限房房本。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补交10%的综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 交易一次以后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