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婆婆的房子要拆迁了,想过户到老公名下.

131****3282 | 2014-03-22 11:04:05

已有9个回答

  • 154****2090

    你好:您问的是想把您婆婆的房子过给您老公怎么办是吗?如果是这样就比较简单了,去当地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3-25 09:28:48
  • 138****3736

    不用想的。肯定是赠与的税金少啦

    查看全文↓ 2014-03-25 09:28:17
  • 131****7421

    1、你老公和你婆婆一起并带齐身份证明、房产证或购买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房管局签署无偿赠与确认书,表明无偿赠与接受赠与是双方的真实意愿;
    2.对该房产进行评估;
    3.评估后办理赠与公证;
    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
    5.办理新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4-03-24 19:24:21
  • 151****3171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们都是为人妻,为人儿媳的.因为就一个儿子,似乎觉得照顾父母是自己应该做的.其实,无论从心理上还是法律上,同为老人的子女都应该对老人尽同样的孝顺,当然,同为老人的子女对老人的财产也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但在中国这特殊的环境下,老人多数跟儿子一方赡养,女儿一般出点小钱,年节看望一下就算尽了义务,当然情理上老人百年后的财产也顺理由儿子继承.但如果女儿们不提异议的话,这样也是可以的,但女儿们如果提出平分财产就会姐妹之间闹得鸡犬不宁.这正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到不真是为了那点钱,更多是有点气不顺!
    但儿子有自己的孝敬老人的责任感,就让他尽孝吧,这样对增进夫妻关系也有帮助的,至于老人愿意把房子留给谁就留给谁吧,那怕它值再多钱,毕竟不是我们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不要也罢,况且也不是谁得了他就怎么样不是?!
    **好的办法应该是老人立个遗嘱,这样比较能表达出老人的真实意愿,但中国的大多数老人没这么开明.换回说话,谁也不能保证与人关系一辈子没有矛盾,如果有矛盾了,老人也就变卦了,所以遗嘱不立也罢,一切顺其自然!

    查看全文↓ 2014-03-24 15:34:20
  • 156****1240

    这个不麻烦的 房屋过户有几种的。继承。买卖。赠与。**好是继承。没有多少手续费的。几千吧

    查看全文↓ 2014-03-24 09:04:10
  • 147****9966

    现在继承交的税不高,过段时间会很高的。

    查看全文↓ 2014-03-23 18:51:01
  • 151****1100

    夫妻直接可以按正常手续直接过户,然后到地税局减免税费

    查看全文↓ 2014-03-23 10:24:45
  • 142****1296

    直接到房管局去过户就行了! 就赠予 的名义过户就好了! 这样可以节约一部分税费! 不过以后你老公要想在出售的话 就又20%的赠予税

    查看全文↓ 2014-03-22 18:12:09
  • 131****6513

    你是想加上自己的名字吗?这样的话你婆婆肯定不会愿意的,而且也没必要吧,老人的财产新婚姻法规定,除非老人说愿意赠送给你,不然儿媳妇是拿不到一分钱的,儿子可以继承,

    查看全文↓ 2014-03-22 11:12:45

相关问题

  •   住房如是丈夫婚前取得个人财产,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  如住房是婚后取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这样情况下是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另一半产权属于妻子合法所有。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由死者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  无遗嘱,需要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需要三方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妻子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再由妻子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5个回答>
  •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4、因此,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是自己父母对自己购买的房屋,对方就无权要求进行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全部3个回答>
  •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需先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继承人需持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产权证、继承人身份证、申请表等,到原发证登记机构办理继承登记手续。2、待继承手续办结后,申请人可按买卖或赠与方式办理产权转移。(1)买卖方式:买卖双方需持产权证、买卖契约、申请表、身份证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备注:个人购买住宅的,涉及限购令政策,还需提供购房人家庭和住房情况申报表及家庭成员(购房人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身份证明;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非本市户籍居民(港澳台除外)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赠与方式:赠与双方持产权证、赠与合同公证书(公证书中明确赠与双方关系)、申请表、身份证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 如果你转让人要符合买卖购房条件,费用是按现在政策收费标准的一半收取.如果通过中介的话中价费5000元左右.转让人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可以选择赠与.不过以后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 您好,房产继承以遗嘱为准!

    全部8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