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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拆迁后过户的问题

155****5138 | 2014-03-26 13:17:59

已有6个回答

  • 135****4622

    继:但如果你姑姑不要的话,你们必须和你姑姑一起去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然后产权过户。

    查看全文↓ 2014-03-29 10:10:10
  • 137****1810

    你姑姑有权要房,因为你爷爷奶奶去世后,虽然和你姑姑不是一个户口本但是和你父亲一样都有继承权。人家不是来争房子的,是必须得的。人家父母的房子人家为什么不要?如果能证明房款都是你父母交的,那可以让你姑姑多给点钱。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57:28
  • 151****6736

    按照每月30平米交给单位的房租。换句话说就是缴的使用费。没有关系的。既然单位放弃对该公房的所有权。那么所有权自然就改在承租人名下了。应该把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房屋是自己的了。实施任何拆迁法规都没有问题:)基础上自建的60平米拆迁法规应该是违建。但是拆迁的时候为了拆迁工作好做他还是会给做补偿的。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42:53
  • 132****0099

    你有房产证吗?有就可以过户,没有就谈不上过户,因为你就不是房主。

    查看全文↓ 2014-03-29 09:33:58
  • 134****0018

    关键看你的公房使用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一家三口中的一个,那跟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是你爷爷的,有些麻烦,你爷爷过世后,如果配偶不在了那公房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可你们大概是即没有退还,又没有办理公房过户手续。
    那你们属于违法居住,可中国的国情是老子的就是儿子的,拆迁就要考虑他们的要求,主要是你们的要求,因为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居住,为了家庭和谐,**好协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08:29
  • 137****7581

    首先,你是那个单位的吗。你有自己的产权房吗。如果没有的话,就算不是那个单位的,只要你能证明你和父亲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就行。这样,拆迁时候,有两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全部补偿款的80%归你所有,剩余的归单位所有。第二种是面积补偿,拆你多少补多少,但**后你还得拿钱去买的(房改房)。这样你可以住上新房。

    查看全文↓ 2014-03-27 19:24:06

相关问题

  • 所谓公房,即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您的外婆对这套公房是没有所有权的,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您的最大问题应该是外婆去世后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正常流程如下:因为该套公房内目前户口有外婆加您一家3口共4人,外婆去世后,可凭户口簿及房屋租赁卡至所在的房管机关(现在多为物业公司)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您家3人必须推举出一人作为新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至于户主问题,一般来说只要该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一致同意即可变更户主,与该人是否拥有产权房无关。但具体最好再咨询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另外婆在外地的儿子,如果在该房屋内没有上海户口,是无法成为承租人的。但如果外婆没有留下遗嘱,则其他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分割,但使用权房肯定是无法分割的。关于将来动迁的问题,只有在别处房产已经参与过动迁安置的才不能作为被安置人参与分配动迁款,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则大可不必担心。

  • 回答您的问题前有个概念要厘清:所谓公房,即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您的外婆对这套公房是没有所有权的,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您的**大问题应该是外婆去世后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正常流程如下:因为该套公房内目前户口有外婆加您一家3口共4人,外婆去世后,可凭户口簿及房屋租赁卡至所在的房管机关(现在多为物业公司)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您家3人必须推举出一人作为新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至于户主问题,一般来说只要该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一致同意即可变更户主,与该人是否拥有产权房无关。但具体**好再咨询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另外婆在外地的儿子,如果在该房屋内没有上海户口,是无法成为承租人的。但如果外婆没有留下遗嘱,则其他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分割,但使用权房肯定是无法分割的。 关于将来动迁的问题,只有在别处房产已经参与过动迁安置的才不能作为被安置人参与分配动迁款,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则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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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是可以像开发商要45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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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提起诉讼,不必在申请复议。在诉讼期间《拆迁纠纷裁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全部8个回答>
  • 我已经给你发邮件了%7E注意查收,假如还有不明白的就在给我发邮件吧%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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