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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房的过户与继承问题求助

144****2003 | 2014-03-23 10:55:04

已有2个回答

  • 148****3388

    回答您的问题前有个概念要厘清:所谓公房,即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您的外婆对这套公房是没有所有权的,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您的**大问题应该是外婆去世后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正常流程如下:因为该套公房内目前户口有外婆加您一家3口共4人,外婆去世后,可凭户口簿及房屋租赁卡至所在的房管机关(现在多为物业公司)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您家3人必须推举出一人作为新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
    至于户主问题,一般来说只要该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一致同意即可变更户主,与该人是否拥有产权房无关。但具体**好再咨询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另外婆在外地的儿子,如果在该房屋内没有上海户口,是无法成为承租人的。但如果外婆没有留下遗嘱,则其他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分割,但使用权房肯定是无法分割的。
    关于将来动迁的问题,只有在别处房产已经参与过动迁安置的才不能作为被安置人参与分配动迁款,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则大可不必担心。

    查看全文↓ 2014-03-24 09:10:19
  • 137****9925

    要得到其他子女和你母亲的书面同意,过户其实和买卖手续一样。

    查看全文↓ 2014-03-23 11:22:03

相关问题

  • 所谓公房,即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而您的外婆对这套公房是没有所有权的,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您的最大问题应该是外婆去世后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正常流程如下:因为该套公房内目前户口有外婆加您一家3口共4人,外婆去世后,可凭户口簿及房屋租赁卡至所在的房管机关(现在多为物业公司)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您家3人必须推举出一人作为新承租人继续承租该房屋。至于户主问题,一般来说只要该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一致同意即可变更户主,与该人是否拥有产权房无关。但具体最好再咨询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另外婆在外地的儿子,如果在该房屋内没有上海户口,是无法成为承租人的。但如果外婆没有留下遗嘱,则其他财产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分割,但使用权房肯定是无法分割的。关于将来动迁的问题,只有在别处房产已经参与过动迁安置的才不能作为被安置人参与分配动迁款,如果您购买的是商品房,则大可不必担心。

  • 这个问题比较的麻烦,因为原来的房子是公公和婆婆共有的,婆婆过世时,她所有的一半是应该由三个儿子和公公继承的,也就是说,公公有房子1/2=1/4的所有权,公公的遗嘱没有公证也无所谓,是有效的。但公公只能处置1/2=1/4的所有权 老大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老三在监狱也有继承权 所以,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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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爷爷手里满五年吗 满五年的话 个税免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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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但如果你姑姑不要的话,你们必须和你姑姑一起去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然后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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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既然你们已经协商好事情就好办,需要你婶婶拿你叔叔的死亡证明去公证处做个继承公证,然后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去房产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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