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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5年期限的经济适用房赠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137****1257 | 2014-04-01 22:42:56

已有7个回答

  • 141****9233

    没满5年,你不是北京市户口是没法转让给你的,你只有等满5年后才可以购买,需要缴纳:
    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面积×3621.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面积×3621.

    2.印花税:1‰×面积×3621.

    3.营业税:够五年,免征营业税.

    4.综合地价款:面积×3621×10%,

    查看全文↓ 2014-04-04 15:57:11
  • 156****5818

    应该不能国家家管理这个比较严

    查看全文↓ 2014-04-03 10:55:59
  • 137****4884

    您好!经济适用房满5年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可以赠于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人.在这方面是没有限制的.
    满五年以后买卖方式过户费用省些。买卖过户在补足差价以后,缴纳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赠与的税负比买卖重!因为是无偿赠与。
    如果办理有领养手续的,该孩子对房子是有继承权的.产权人是监护人,如没有别的纠纷是可以把房子过户与其他人的.

    查看全文↓ 2014-04-03 09:04:50
  • 134****6701

    1、未满5年的经适房禁止交易(包括交易、过户、赠与),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均属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对于买家存在巨大的风险。
    (1)北京市规定,满5年的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但需要缴纳70%的土地收益金。因此,你现在50万买套经适房,5年后还需要缴纳35万的过户费,等于是85万买的,这35万本应是卖家,但卖家肯定不会出这笔钱。
    (2)如果一旦你的朋友5年后反悔,不同意过户,**多是退回50万的购房款,房人家可以收回。
    (3)根据有关规定,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5年后如果政府不放弃优先回购,则房由政府收回。

    3、关于政策出处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对于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2)《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第二条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第二条规定:“(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58:57
  • 135****7958

    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遗嘱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所以要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好找个律师和你办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17:30
  • 147****9769

    不可以经济适用房没有满五年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上市交易的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07:01
  • 141****5142

    如何办理增与手续?谢谢!

    查看全文↓ 2014-04-02 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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