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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去哪里办理过户手续

152****4158 | 2019-06-03 16:13:55

已有5个回答

  • 157****8618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如何查询结果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查询。
    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4:18
  • 142****5346

    4、市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特困证明文件。
    5、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住房达到C、D级的证明文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现住房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证明文件。
    6、受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二)申请、初审 申请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按申请时间统一编顺序号后一并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办。
    (三)调查、复核 市住房保障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固定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复核意见,并按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制轮候序列编号,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五)申请人凭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核准通知按规定内容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4:15
  • 145****8483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但是需5年才市交易,如果是买卖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者可以在付清各项过户费用后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现在的房价虽然趋于稳定,但是整体价格远远超出了广大购房者的消费水平,除了进行购房贷款之外,购房者还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以下是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经济适用房过户所需资料及经济适用房过户费。
    经济适用房买卖条件: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4:09
  • 141****4939

    【快讯】2017年3月12日起,在江阴大剧院进行美丽华都安置选房工作。选房当日凭通知及抽签号牌参加选房。









    随着第四期经济适用房“汇雁城”基本建造完成,一时间大家把目光再次投到“经济适用房”上面。但说到经济适用房,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它到底能不能买卖?它和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今天510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聊一聊。



    首先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在江阴,想要申购经济适用房的要求有哪些?


    目前江阴还是沿用2011年11月30日发布的《江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申购要求是: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为澄江街道、夏港街道(仅限通江路、望江、澄西新村社区)和城东街道(仅限杨市、滨江、锦隆、双牌社区)管辖区域。



    第十九条: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



    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含已婚离异或丧偶),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江阴有哪些经济适用房?


    江阴的经济适用房只有4个,“三颐一汇”分别为:颐新华都、颐安雅苑、颐康名苑、汇雁城。



    颐新华都(第1期经济适用房)




    (颐新华都实景图)



    小区位置:皮弄路东侧,大桥南路北侧
    总户数:约1330户
    建筑规模:约13.7万㎡
    价格:5500-6900元/㎡
    建成年份:2005年(产权已满五年)
    咨询电话:立新社区 86251033



    颐安雅苑(第2期经济适用房)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4:05
  • 153****7643

    重磅!长沙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费用要涨了?这是真的。自今年9月1日起,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的应收纯出让金标准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长沙市自2013年启动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以来,首次调整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价款的应收纯出让金标准。2014年,长沙市已对各级别土地的基准地价进行调整,因此于今年9月1日起,长沙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纯土地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各级别土地的纯出让金也相应进行调整。速度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人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有长沙市城区长住城镇户口。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中偏低收入群体中家庭户(60岁以下),未婚居民(30岁以上60岁以下)无房户即历来无房产记录.或住房困难户.符合购房条件的省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除被拆迁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3:已经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待遇(含房改\集资\购买经济用房)的离婚人员原则上不能购买.离婚时对今后双方的住房问题应由双方妥善解决。



    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4:如居民离婚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离婚满5年以上,经严格审查批准方可购买。



    申请资料包括:(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此表应由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情况自行复制,分别填写。(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适房上市交易怎么办?

    社会小区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在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提交申请资料后,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就可以领取土地价款缴交通知单,并缴费。已补交土地价款的经济适用房,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或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想要了解有关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相关问题的市民,可拨打长沙市住房保障服务局登记管理处电话0731-84662730咨询。





    政策规定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四)曾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或共有人,离婚析产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再婚组成家庭后可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查看全文↓ 2019-06-03 16:14:01

相关问题

  • 没有工作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按流程来申请,每个流程办理的地点都不同,下面详细为您讲解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去那些地方办理手续: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全部4个回答>
  • 去丰润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全部3个回答>
  • 、市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特困证明文件。 5、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住房达到C、D级的证明文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现住房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证明文件。 6、受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二)申请、初审 申请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按申请时间统一编顺序号后一并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办。 (三)调查、复核 市住房保障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固定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复核意见,并按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制轮候序列编号,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五)申请人凭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核准通知按规定内容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全部5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去当地住房保障以及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申请。在申请之前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经济适用房主要的优点就是在价格上比较便宜,而且有很多房子属于新修建的,而且购买优惠、户型还是比较新颖的。对于当地家庭有住房困难的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解决住房问题。此外,目前,政府也比较关注弱势群体,所以比较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而且政府还加大了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也相应的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像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而且还会给予相关的购买优惠等多方面的活动,目的就在于改善困难市民的住房问题。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郊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