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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申请经济适用房? 丰润区经济适用房到哪里申请

155****2538 | 2019-06-13 18:20:22

已有3个回答

  • 156****9451

    去丰润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0:36
  • 156****9248

    你好,经济适用房申购审核后都会在网上公示,并公布有举报电话。一般应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举报,也可以直接向纪委举报。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0:32
  • 131****0773

    一直是压在禹州人心头上的一颗石头

    像小编这种“低收入人群”

    只能望房兴叹





    有人曾经问小编

    自己月入2000

    禹州的房价却早已飙升至7000

    这辈子还有机会买房吗?

    小编告诉你:有!








    今天(2019年1月17日),禹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依据《禹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方案》(禹政[2019]2号)的有关规定,拟对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及售价情况



    01

    区 位
    拟销售房源为经济适用性住房项目,位于阳翟大道东段以北、S103 以 东,共 508 套,均为高层电梯房,户型面积为 85—90㎡(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测量结果为准)。





    ©禹州关注

    区位图

    02

    销 售 价 格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成本价销售(审计部门决算价格),销售价格另行通知。

    (编者按:成本价销售!!!价格肯定是超低的!)



    内部环境





    二、申请对象和申请条件



    01

    申 请 对 象
    此次经济适用房销售面向城区街道办事处常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员。







    地下停车场

    02

    申 请 条 件
    申请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禹州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常住城镇户口一年以上的家庭(公安户籍部门认定),不包含村改居有宅基地、安置房的家庭(各街道办事处认定);

    2、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内(房管部门认定);

    3、家庭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民政部门认定);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 25 周岁。

    查看全文↓ 2019-06-13 18:20:27

相关问题

  • 申请经济适用房按流程来申请,每个流程办理的地点都不同,下面详细为您讲解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去那些地方办理手续: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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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通过如何查询结果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查询。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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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房按流程来申请,每个流程办理的地点都不同,下面详细为您讲解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去那些地方办理手续: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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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特困证明文件。 5、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住房达到C、D级的证明文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现住房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证明文件。 6、受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二)申请、初审 申请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按申请时间统一编顺序号后一并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办。 (三)调查、复核 市住房保障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固定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复核意见,并按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制轮候序列编号,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五)申请人凭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核准通知按规定内容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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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去当地住房保障以及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申请。在申请之前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经济适用房主要的优点就是在价格上比较便宜,而且有很多房子属于新修建的,而且购买优惠、户型还是比较新颖的。对于当地家庭有住房困难的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解决住房问题。此外,目前,政府也比较关注弱势群体,所以比较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而且政府还加大了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也相应的出台相关政策,比如像限制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群、而且还会给予相关的购买优惠等多方面的活动,目的就在于改善困难市民的住房问题。近年来新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其地理位置已开始转向郊区,开发单位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逐渐积累了经验,在配套设施、绿化环境等细节上都有进步,更加关注其适用性,因此经济适用房的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