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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子财产分配

132****1152 | 2014-04-02 17:29:56

已有10个回答

  • 157****9692

    既然房产证上是你和你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就是你跟你父亲的。房屋是不动产,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是登记生效主义,即在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的情况下,所有权依然属于你和你父亲,同时,鉴于该房是拆迁安置房,很多地方有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此类房屋的交易。

    查看全文↓ 2014-04-05 16:57:09
  • 137****9139

    你可以到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市民对自己所拥有权利的房屋,在他人非法占用、侵权时,做的一个暂时登记。
    异议登记的意义在于,你到房管局登记后,在系统中,该房屋就被占用了。这套房子的房主不能再次买卖或者抵押。但是你只有15天的时间,因为异议登记是针对需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市民专门设置的登记项目。15天内,你必须到法院提起诉讼,拿到法院受理通知单到房管局,房管局将冻结该套房屋,直到法院判决。如果15天内没有法院判决书,将自动取消异议登记。
    另外这点很重要!!!!!房子是夫妻婚姻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买卖时需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盖手印!!!如果你没有到场,在你不知晓的情况下,你前夫卖了房子,不管是你前夫,还是房管局都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在当地找律师,因为只有律师才有资格查阅档案。查阅你前夫卖房时的档案,证明没有你的签字、手印。然后在律师的建议下,做以后的法律安排。
    建议尽快解决,时间拖越久越难办。

    查看全文↓ 2014-04-05 10:27:26
  • 151****0141

    这套房产是婚后共有,算是共同财产,您离婚怎么分配的话,具体是法院的判决。

    查看全文↓ 2014-04-05 10:05:50
  • 148****1979

    你这套房产都是婚前个人财产,供楼又是父母供的,女方没有供楼支出证明的话是没有理由可以分享近年来的租金收入的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31:08
  • 154****9357

    给了孩子不属于夫妻财产了,离婚时分割不到的。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29:21
  • 145****8615

    你多大,如果你是成人,那么法院会判你父亲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查看全文↓ 2014-04-04 09:25:03
  • 151****3676

    关于孩子问题,你们可以协议归谁抚养,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判决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你们两人均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所,谁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因协及计划生育的优待性等原则,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离婚后没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关于财产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你的房子属于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含债务),分割时应平均分配。得到财产使用权的一方要对放弃使用权的一方作出经济补偿。比如你的房子价值60万(如果不知道现有价值多少,那需要评估公司来评价决定),那么你们平均分割每人可以得到30万,减去按揭10万,剩余50万你们实际每人可得到25万(按揭作为债务也是平均分割的)。如果一方获得使用权,那必须要补偿对方25万元。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只有拍卖出去后在资金上进行平均分割。

    至于你“丈夫因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30多万”,因属个人行为或可视为故意造成债务引发家庭矛盾导致离婚,原则上视为个人债务,你提出离婚时不需承担这笔债务的分割。

    查看全文↓ 2014-04-03 21:56:54
  • 133****8407

    过给孩子后离婚也属于孩子的

    查看全文↓ 2014-04-03 20:20:31
  • 152****4436

    这样的话你这两套房产都是婚后财产,就算你们现在离婚她是没权分房产的

    查看全文↓ 2014-04-03 09:37:41
  • 136****3710

    要看这房子是你外婆在你婚前送的还是婚后送的!如果是在婚前送给你的那就不用分!如果是婚后送给你的那就要分!

    查看全文↓ 2014-04-02 17: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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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一方买房未取得产权等等情况。下面就分情况为大家简单解释一下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是麻烦,也**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婚前房产如何分割,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不管分给谁,都足以影响一个人的生活,甚至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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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1、房产增值部分;2、婚内房屋赠与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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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是以双方协商为主,双方都没有意见就可以。如果双方没有能达成共识,有一方对分配方式不满意,主要参考依据就是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归原所有人。婚后购买的房产默认各占50%,离婚时若一方能提供购房款是由一方全部支付或支付绝大部分的依据,房产则归这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和其余部分按出资比例支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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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离婚就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姐姐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经营收入以及婚后获赠财物;由于其父对其施加家庭暴力,存在过错。因此你姐姐可以多份这些财产。此外你姐姐有的个人财产有:婚前男方为女方购买的物品等。-----补充:如果没领结婚证就简单了,双方没有形成婚姻关系,直接分清各自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你姐姐可以得到家具以及其他属于自己的财产。------补充:新颁布的婚姻法取消了事实婚姻。因此双方仍然是同居关系。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只能就双方个人财产双方协商分割,此外对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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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可以帮你。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这也就是说你们先自己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告到法院一般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若是出现你说的一方对不起另一方的事,那得看到底是什么事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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