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如何处置房产

138****2541 | 2014-04-04 18:11:13

已有5个回答

  • 147****2534

    一、和前女友协商解决,不管前期你们谁付的钱多钱少,在合同上来看,产权绝对是各占50%,还款当然也是一样各还一半,由于房子还没拿到钥匙,而且属于贷款,那就要看她是要现金还是要房子
    二、如果她选择要现金这是**好的方法,建议你先借钱把属于她的那部分先支付给她,去公证处公证此房以后属于你个人财产,与她无关。房产是固定资产,是可以**的,你可以和家人一起偿还贷款,若实在无力偿还你也可以直接挂在中介公司直接出售。你所说的按揭房2年内不能出售是没有这个规定的,至少在我们这是没有这个规定的。
    三、有一点要分清,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和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买了房子在交付使用后的90个工作日,开发商有责任帮助你办理产权证的,这是合同上明文规定的。我们这边通知办理产权证开始,交完资料一般在一个月就能办到产权证,所以根本不影响你在中介挂牌出售。这样你不仅仅可以挽回你的损失,而且还可以买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小赚一点。
    四、要么就是两个人先继续共同偿还贷款,等此房产售出后,所得在进行划分五,**不合适的就是把自己的产权交出去,拿回自己的本金。因为你要记到一点,房价是在不断的涨,你今天一千块钱买的,明天说不定就会涨到两千,这样你就白白损失了涨浮的利润和本金的利息。虽然现在偿还贷款很吃力,但是所带来的利润空间也是很巨大的,你要考虑清楚。六,**没品的居然都有人说,什么叫低价出售,房产的价值在于什么?那就是保值和**,千万不要急于出手而降低价格卖出,这样是损失**大的一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

    查看全文↓ 2014-04-06 12:18:40
  • 157****6327

    还款账户肯定是主贷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你看看能不能先借钱把剩余贷款一次性还上,然后再出售此房,拿卖房款分先后顺序偿还你借的那一部分,然后再还给她家以前为了买房出的那部分,剩下的基本就是你们家为你出的那部分钱了。
    你向别人借钱如果困难的情况下,也可以向你们当地二手房连锁机构咨询一下,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有清偿尾款的业务,也就是总说的垫资业务,不过那需要手续费的。

    查看全文↓ 2014-04-06 10:31:21
  • 131****6505

    1、你已经继承,不过你已经将自己继承来的份额赠与你姐姐。
    2、在过户前,你都可以撤销赠与。

    查看全文↓ 2014-04-06 10:22:57
  • 148****9457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均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主张所有权,因该房产出租所产生的租金及该房产的自然增值,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要求分割。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按照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姻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得房产所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银行存款利息、房屋租金;自然孳息是指所有物自然派生出的利益,如果树的果实、从土地收获的粮食。(2)收益:则是把物品投入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利益。自然增值: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比如收藏品的增值、房屋的增值等。二、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贷款购买房屋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或一方姓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夫妻双方辛辛苦苦攒的钱所购买的房屋,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单方或者双方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毫无争议。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用男方婚前的存款在婚后购买了房屋,在离婚时法院一般会扣除男方婚前的部分,剩余部分作为共有财产来分割。2、如果双方婚后购买的是按揭房屋,在分割房产时,就房屋的价格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竞价或评估,按照离婚时的市场价值并将未偿还的银行贷款扣除后剩余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为了避免一方在发生纠纷时擅自转移房产,双方婚后所取得的房产如果只登记一方名下,双方尽量通过协商共同到颁证机关申请变更为双方共有。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82号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三、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问题如何处理: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如果你们协议离婚不成起诉到法院,双方可以协商房产的归属,如果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法院会将房屋的所有权判归你所有,剩余的贷款由你个人偿还,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和相对应的增值部分,人民法院会判决由你支付对方一定的补偿款项。四、婚后双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应按份分割。**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婚后双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在就房屋的产权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该房产应按照父母各自的出资的比例按份进行分割。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解释三的规定,只要作为赠与方的父母能提供出资凭证(如汇款凭条、转账单、银行交易记录等)以及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法院即可认定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六、双方争议的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案外第三人名字的七、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共有的,该房屋产权归属双方在现实生活中,因大量的同居关系的存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来判决。当然,涉及到个案具体问题仍需具体分析,在双方有一方放弃房产的情况下,对方须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给予适当的补偿,在双方都争取房产的所有权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灵活处理(原则上适用于房产共有的情况下,如果房产是按份共有,则由法官根据案件的证据及事实,依法进行分割):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组织竞价,由出价高的得房,并由得房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58:19
  • 134****5547

    你好!要是没有遗嘱说要谁继承的,你是有继承权利的。你可以上诉,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

    查看全文↓ 2014-04-04 18:31:40

相关问题

  • 可以,可以用注销前的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需要登报。一般格式:房屋产权人***,将**小区**号房屋产权证丢失,产权证号**********,特此声明作废

    全部3个回答>
  • 在高房价的压力下,结婚由父母帮衬买房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一旦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处理呢?离婚房产东莞的徐女士与丈夫婚姻登记之后,公婆支付40万元的首期款帮助徐女士夫妻购房,按揭款由徐女士夫妻偿还,公婆当时表示这笔钱属于赠予性质,无须归还。但是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公婆表示购房款是出借给小两口的,需要归还,徐女士至少归还其中一半即20万元以及利息,对此徐女士表示疑惑。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离婚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应该从产权证入手。也可能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也可能登记在儿媳名下,也可能两个子女名字都登上。(一)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离婚如何分割?在购房时,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在全额付款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如果婚前购房,父母只出了**款,剩余的房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离婚时会将房子归产权登记人名下,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比例偿还给未得到房子的一方。(二)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三) 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如何分割呢?首先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按实际双方应得比例分割。因此,由于当时没有签订借款协议,且房产证明登记在徐女士夫妻名下。按照公序良俗,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予合同。根据惯有判例,法官通常会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予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儿媳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予,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综合来看,徐女士不应该偿还公婆当初的购房款项。

    全部5个回答>
  • 需要征得两个子女的同意,需要出具两位子女的放弃产权同意书,然后做公证,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及房产证去做析产将产证办理到自已名下。

    全部5个回答>
  • 离婚婚前房产的处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处理。1、关于夫妻婚前的房产,具体有几种情况:(1)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2)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3)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2、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婚前房产分割:(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3)由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会出现。往往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会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