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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房地产价格措施

137****7612 | 2014-04-04 19:13:18

已有9个回答

  • 144****0535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

    一、土地、土建、设备费用支出占总成本的80%。

    土地、土建、设备费用,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的大小是评价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可行,是否有预期利润的**主要经济指标。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前,都必须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二、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项目中有些虽然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大多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收费项目由垄断性经营企业或事业单位执行,任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thldl.org.cn中受外界因表影响**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途径,运用各种方法减少这部分费用支出,是降低开发成本取得经营效益的一项重要手段。

    三、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

    看两个实例:

    例1:杭州某楼盘成本清单——项目名称计算式金额(万元)

    1.土地面积(出让面积)141.19亩(94133平方米)。

    2.可建房面积(主要部分):多层公寓94560平方米占62.78%;小高层公寓40000平方米占26.56%;沿街商铺4000平方米占2.66%;半地下汽车库17280平方米;小计167890平方米。

    3.容积率1.6。

    4.销售额:多层公寓7800*9456073756.8;小高层公寓8000*4000032000;沿街商铺12000*40004800;汽车库8100;小计118656.8。

    5.项目成本(万元):

    (1)地价投标价165万/亩24136;

    (2)配套费3793;

    (3)建安工程造价17198;

    (4)建设与准备费1962;

    (5)财务费用2688;

    (6)销售广告费118656.8*2.5)66.42;

    (7)营业税118656.8*5.85i41.42;

    (8)不可预见费54831*1T8.31;项目成本合计:60232.84。

    6.利润:118656.8-60232.84=58423.96。

    7.所得税:58423.96*33%-19279.9。

    8.净利润:58423.96-19279.9=39144.05。

    例2:上海ZH房产成本清单:

    一期A块利润测算:

    一期A块建筑面积5.1万元/㎡:商铺7000㎡,住宅:44000㎡。

    (1)成本:动迁成本:2.5亿元,楼面价4900元/㎡;建安成本2000元/㎡;配套费用1500元/㎡(组成:规费:300元/㎡、设计、环境费:100元/㎡、管理费用:200元/㎡、广告费用100元/㎡、资金成本600元/㎡、小区配套100元/㎡、不可预见费用100元/㎡)。

    成本=(4900/㎡ 2000元/㎡ 1500元/㎡)×5.1万元/㎡=4.284亿元。

    (2)销售收入:商铺售价3万元/㎡;住宅售价1.5万元/㎡。

    销售收入=7000㎡×3万元/㎡ 44000㎡×1.5万元/㎡=8.7亿元。

    (3)毛利:8.7亿元-4.284亿元=4.416亿元。

    有效的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房地产财务总监的职责之一。清华大学“房地产财务管理总监班”,针对当前国内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设计教学体系,以建立企业现代科学管理模式为目标,注重综合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旨在帮助房地产财务管理总监和房地产经营管理者掌握科学的房地产开发、营销、管理的规律及运作模式,获得**新房地产财务管理经营理论和方法,同时为参加者拓展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获取更多优势资源,能够在这个充满机遇的朝阳行业中彰显卓越、独占鳌头!

    查看全文↓ 2014-04-07 19:02:24
  • 131****6052

    目前国内住房价格阶段性的行情波动是正常的,面对此轮行情回暖,消费者无须恐慌。因为政策大方向仍旧是坚持调控从严不动摇,只要限购等调控政策不变,住房价格爆发式的增涨是不会再次出现的。
    此轮行情回暖更多的原因是前期一刀切式的行政、金融等手段(限购、限贷、提高贷款利率等)对住房刚性需求的误伤,前不久央行降息的决定出台,可以理解为是纠正前期政策不当的必然之举,被压制的刚需在相对比集中的时间段暴发出来,因此导至市场出现短时间的行情回暖,甚至火爆的假像。
    只要知道房地产泡沫是因为投资、投机需求导致的,当湔部分城市的部分住房价格出现上涨的现象并不是投资投机需求大量入市导致的,它并不能反应住房市场整体的行情趋势。
    那么住房价格会不会降?整体的看,全国平均水平仍未脱离下行的轨道,同时在限购等调控措施并没有改变前,以及高层领导对住房市场继续从严调控的相关表态,投资、投机需求依然无法大规模进入住房市场,你无须恐慌住房价格会再度爆涨。

    查看全文↓ 2014-04-07 13:04:51
  • 154****7701

    房价暴利论(道德约束房价的社会呼声) ――一个形而上学的结论 我是一名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我对房价居高不下的研究是形而上学的研究,由此请各位在指点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时予以谅解我的形而上学。管见不足科学,但可能给后来的人少走失败之路铺就一点砂子。 房价居高不下,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那么,房价为什么居高不下呢?我们先从暴利论说起。
    一.房价暴利论的提出
    (一)暴利论 一种意见认为,房价居高不下,是因为开发商赚取了巨额利润,社会上的购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不得不支付高额的代价,这是造成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由此出发,引出了如果遏制了开发商赚取的巨额利润,那么房价就会降下。在这一呼声的推动下,形成了目前在网络上乃至整个媒体都关注的一个大问题――即房地产商的暴利论。
    (二)暴利论者提出的解决房价的方案――暴利管制措施将能够降低房价暴利论提出了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方案:政府管制开发商的利润额度,对房地产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这一方案的推动下,社会呼吁开发商必须公布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政府必须管制开发商赚取利润的额度,即将开发商赚取的暴利通过调控降下来。
    (三)对暴利论的反驳之一――成本管制没有法律依据
    1.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三元结构 针对暴利论,开发商的代言人认为:在市场经济的状态下,我国目前对房地产价格实行的是三元的价格管制:即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公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即公房的所有权人将公有住宅按照政府定价(标准价或者成本价)出卖给公房的承租人;对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对商品房,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2.开发商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公布商品房的成本――市场调节价的成本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 就公有住宅而言,实行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当然要公布或者确定定价的成本了,对经济适用房,也是按照成本加微利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成本如何计算也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明确和公示的。但对商品房而言,开发商当然知道该商品房的成本,但是否必须向社会公布则成为一个**具争议的话题,开发商认为:成本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没有要求开发商必须向社会公示,由此,开发商既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也没有任何其他义务向社会公示。
    二.价格管制措施能够在短期内降低房价
    (一)暴利论给房价降低开具的药方 暴利论认为房价居高不下是因为开发商赚取的暴利,由此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管制房地产的价格,就能够降低房价。那么,如何管制房价呢? 暴利论者认为:开发商公布了房地产的成本,那么在销售价格和成本之差就是开发商赚取的利润,根据我国关于反暴利的法律,如果开发商赚取暴利的,政府就可以实行价格管制了,由此房价必然降低。
    (二)价格管制是降低房价的**简单和**有效的手段 果如暴利论者所言,房地产业界存在暴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政府关于反暴利的法律的规定,政府采取价格管制措施,就能够在短期内降低房价。 与国务院2006年的国六条比,暴利论者的给房价降低开具的药方不仅简单,而且实惠。 问题是:作为价格管制的行政机关,作为不动产投资管理的行政机关――发改委为什么迟迟不出招呢? 难道这样一个简单的逻辑国家的官员和高层领导不清楚吗?
    (三)暴利论者开具的药方在国家的实践 目前发改委没有出台涉及到暴利管制的措施,但**近经媒体公布的财政部抽样检查房地产开发商的会计资料传出的信息是:开发商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存在隐瞒利润的情况。 如果开发商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而且存在暴利,那么,国家将在什么时间内实践反暴利的法律呢?
    三.暴利论者的药方将可能扼杀中国**市场化的产业――房地产业 政府采取价格管制措施,能够解决目前的房价问题,这一点我们谁也不会怀疑,而且这一措施会立竿见影,但政府不采取这一措施,还可能有其他的原因。
    (一)市场调节价是容许卖方取得超过价值的价格的 房地产业界存在的三元价格结构,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科学决策的结果,这一结论截至到目前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对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是房地产业界三元价格结构的组成部分。 存在市场调节价,就存在房地产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其基础。 如果容许由买卖双方协商交易价格,那么,就必然容许卖方谋取超过商品价值的价格,这也是政治经济学的价值规律的的体现。
    (二)区分项目暴利和行业暴利 暴利论者提出的暴利,一般都是某一个项目的暴利问题,不是房地产行业的暴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能够采取的措施只能是针对某一个项目,而非整个行业。 由此暴利论者如果不能确定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存在,那么价格管制措施能否实施就成了一个纸上谈兵的问题。
    (三)房地产行业的价格管制将可能发生饮鸩止渴的问题,扼杀房地产业 首先,价格管制措施是统一措施还是个别措施,如果是统一措施,则整个行业将受到价格管制的影响,对价格管制的行业,或者没有利润的行业,或者利润微薄并且时时在国家监控下的行业,民间资本的介入就是一个问题。 这就发生饮鸩止渴的问题。 其次,价格管制可能会使我国关于房地产行业的管理退回到改革开放前的状态,如此,与此前所决定的由市场配置产业的问题将成为空话。 **后,也即是在政府管制的房地产业,1990年代以前的实践是失败的。
    四.暴利论是社会以道德的方式谴责房地产行业对社会危害的**集中的反映 地产商赚得盆满钵满而购房人倍感艰难,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两端――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心理失衡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对地产商的暴利的探求自然成为市场的强者――开发商和市场的弱者――社会上的个人**关注的问题。 由此,关于房地产暴利的问题,从2004年起至今,仍然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双方在媒体上的论战此起彼伏,从未停止。 但这个道德层面上的论战反映了社会心理对开发商的抱怨。 当将“顾客视为上帝”作为商业信条在整个社会宣讲的今天,上帝的地位跌落到抱怨而不是被尊崇的时候,开发商是该反省的时候了。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09:26
  • 145****2928

    就是谈价钱了!找缺点

    查看全文↓ 2014-04-06 22:41:48
  • 152****1372

    首先看供求关系。现在大家都说的住房供不应求,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供不应求,而是从投资、炒房角度讲的供不应求,在2006年上半年股市大涨以前中国投资者缺乏优良的投资产品,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房产几乎成为惟一的绩优投资品。
    各个行业、各个渠道的资金纷纷涌入房市,造成房产的供不应求,比如上海房价**疯狂时,有个炒房者的按揭贷款就达1000多万元,国内外机构巨资整购楼盘的案例也有很多。
    所以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市场是供不应求。 但从居民自住、自用角度看,市场是供大于求,准确地讲是供大于用,我们建的房子比实际自用、自住的需求多。
    需要跟需求是两码事,谁都需要住房,但形成经济学上的需求,则必须是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可以完成购房。现在还有很多空置房,需要的人很多,但由于收入低、买不起,也形不成市场需求。 来自各方面的数据均显示,房地产业发展速度比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要快,房价上涨速度和幅度大大高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房价与居民收入比已达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远高于国际水平,空置率一直居高不下。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53:55
  • 152****2392

    配套,指的是**、会所、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等建筑物。所以,问题仍然是如何降低建筑物的成本。降低建筑物的成本,可以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着手。设计阶段降低成本,主要从结构含钢量和混凝土量的降低着手。而降低含钢量和混凝土量,需要分析结构构件的荷载,看看梁、板、柱、墙这些构件的配筋和混凝土量是否有富余。
    依此类推吧。

    查看全文↓ 2014-04-05 18:57:17
  • 147****5928

    表现出自己的选择很多,不限定一定要这套,同时找出房东卖房的动机,针对性打击房东,挑出房子的毛病。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48:59
  • 146****9451

    楼主的这个问题问得还是很模糊,到底是问房地产公司是如何降低成本的,还是降低售价的?
    现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方面是通过各种强制性政策(税收、限贷、限购),另一方面是推出保障性住房,以此来遏制地产商对于房地产的急速扩张。
    其实,说白了,房价的急速上涨与我们国人普遍存在的浮躁心理息息相关。作为消费者,看到别人都在买,于是就一股脑轰过去都买,这是推动房价上涨的一大助力;作为商人,看到别人都开发房地产赚钱了,于是不管原来是不是做房地产的,都跑去开发房地产了;作为政府,看到房地产提供的税收这么好赚,卖地皮的收入这么高,也在不断嗲地推动房地产发展。几个力一起作用,房地产不被急速推高就怪了。
    然后在现在的调控状态下,房地产公司做很多决定就必须更加理性。比如,竞拍买地的价格,必须计算再计算,严格控制成本;建设的物业类型也必须进行更有针对性的选择,而不是随意而为;而在施建过程中的管理也必须压低各项支出,各类风险更是严防,然后在销售的时候也必须更有针对性地选择潜在客户……这些其实都逼迫着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一批更精锐的策划师,能一手包办从方案设计到**后销售完结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可惜这种人还是太少了)。于是,没有这种好的策划师的房地产公司就会不断亏本,然后缩小规模,**后倒闭。
    其实,经过这轮调控,很多原本不擅长做房地产的公司退出了房地产市场,这本也是好事,剩下的能存活的则都是行业内的熟手以及精英,这对以后的房地产市场的成熟是有好处的。只是我们的领导会不会合理地利用这个机会就不得而知的,过往的很多经验都告诉我们,很多高端决策都是不可靠的……
    再说一下房地产商的售价下调的问题,现在的市场上确实会出现一些房产项目在降价出售。这其中确实有一些是减少了自己的利润以获得更大的市场,但更多的则是被金融机构的还款要求逼迫而不得不降价出售还款的,当然,各家情况不同,谁都不好说就一定是哪种情况。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日子都不怎么好过。
    回过头来,其实作为一个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个人认为,就只应该存在两种房产:一种是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家庭(或者类似于以前的公房);一种是商品房,就是由房地产商建设出售的。现在政府搞的经济适用房完全是一种畸形的存在,这绝对是在抢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份额,而且,如果你周围有做建筑施工的人,不妨仔细打听一下这部分房子的质量,其他就不多说了。
    其实,我们的很多政策都是很有局限性的,若干年之后肯定会出现问题,但总设计师不是说过,我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么,那也可以理解,慢慢来吧。

    查看全文↓ 2014-04-05 09:47:18
  • 135****7935

    1:我们可以和房东沟通价格
    2:现在房地产的价格

    查看全文↓ 2014-04-04 19: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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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焦点 1政策支柱 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 会议指出,宏观政策要稳,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信贷结构,完善汇率形成机制。 >>解读 我国赤字率还存在提升空间 会议提出“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按照近年来我国赤字率历史情况看,确实还存在一定提升空间。 施正文介绍,国际上通常用赤字与GDP之比的指标,来评价一国财政风险。赤字率不超3%就处于相对安全区间。这一指标**初是欧盟建立时提出的,主要考虑的是欧洲国家经济体量相对较小,同时发达程度较高的特点。但该指标与我国经济体制和经结构差别较大。因此只有参照价值,不具有指导意义。 据了解,从2011年至今年的5年间,我国安排财政赤字分别为9000亿、8000亿、1.2万亿、1.35万亿、1.62万亿,赤字率分别占当年GDP的2%、1.5%、2%、2.1%、2.3%左右。 施正文解释,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重心已基本确定侧重于供给链的调整,从财政上来说就是减税降费。同时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税收主要是按经济流量来征收。其特点是:在经济情况好的前提下,税收收入增幅会更快。这也就是前几年我国GDP增幅10%的时候,税收增幅却能达20%以上。反之,一旦经济下行,税收降幅也会比GDP降幅更大。 在财税收入增幅相对降低的同时,我国还确定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就意味着要扩大需求和扩大投资。简言之,这意味着一方面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但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却要增加。因此,提高财政赤字率也就成为必然的了。否则,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减税降费的要求就无法落地。 综合我国近年来的赤字率水平,施正文分析,明年我国赤字率一举超过3%的可能性较小,在2.5%至2.6%之间徘徊的可能性则相对更大。 焦点2房地产业 鼓励个人和机构买存量房出租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解读 商品房降价给公众明确的市场预期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库存是一种极大的资产闲置和浪费。不清理库存,新的需求很难调动起来。过高的房价,同样不利于科学调配房地产资源。虽然北上广等一些大城市房子并不愁卖,但一些二三线城市,未来市场预期不明朗,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明确提出“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等于给公众一个明确的预期和市场走向,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过,施正文也表示,降房价,不能只靠指令性的诱导,还会辅以财税优惠等政策。 施正文透露,明年我国营改增将进入实施后期,届时建筑业将有望被纳入,这使房地产销售能享受到营改增优惠。通过一系列财税手段,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实现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的目标。 此前曾有观点认为,一旦房地产税推出,可能继续推高房价。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首先这一税种要立法通过,可能还要两三年时间。即使通过,作为一种地方税,预计中央也会给与地方自主权,即是否征税的决定权,税率也会有一定自由裁量权。换言之,立法不等于全面征税,即使开征,预计也会像延迟退休一样,不会一次到位,而会以低税率在部分地区开征。因此,房地产税正常推进,与会议精神并不相悖。

  • 1.银根紧缩是下手**狠的(限制了房产商借钱的数量,一年国家只发2000亿的贷款)2.土地出让金并未下调(也就是说开发商不能乱拍地了,两年内不开发,土地要无偿还给国家,而且这两年内高昂的土地出让金也让开发上捏了一把汗)3.指定节能型材料(这个明显是亏本的,不过政府说要用,7年里是可以收回成本,但是在资金留如此强大的现在,谁希望等七年才捞**钱呢)4限制了股权融资(也就是说不让房产商抛出大量的空股在市场上(小非),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房产商的融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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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五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据新华社12月21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体部署了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其实,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一些房地产措施已经被取消。早在去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限购令”均已取消。 那么,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一、限制购买多套房。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出部署。在彼时,住建部相关领导要求,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当前,要在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着重加强需求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二、二套房限贷。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四部委于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个人所得税。2013年国五条细则: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五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据新华社12月21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体部署了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其实,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一些房地产措施已经被取消。早在去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限购令”均已取消。 那么,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一、限制购买多套房。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出部署。在彼时,住建部相关领导要求,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当前,要在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着重加强需求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二、二套房限贷。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四部委于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个人所得税。2013年国五条细则: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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