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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产权房的**新政策

148****3082 | 2014-04-05 11:07:43

已有8个回答

  • 149****4462

    现在对于乡产房国家没有新一步的出台政策 主要针对城市经济使用房出台了新的限制政策

    查看全文↓ 2014-04-07 19:40:02
  • 146****4523

    深圳农民房出售3.8万起徐生:一 三 三, 八 零 三 零, 九 零 零 二 (135手机已申请停机)
    扣扣:4391 54481
    深圳农民房扣扣群:1 7 8 5 3 5 1 8 3
    物业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万丰村、沙三村
    提示:买房无需中介费
    使用年限:陆十 至 七十年
    总楼层:14層
    管理費:30-95元/户.月(全包)
    租 约:新房或带租约出售
    物 业:专人管理
    安全配套:每层24小时治安监控
    房屋性质:私宅基地小产权房,律师楼见证
    配套设施:水电齐全 日立电梯,本地电视网络,大门配备防火门及对讲门铃电子锁;配塑钢窗或铝合金窗
    户 型:方正实用,采光佳 新装修带阳台 小户居多
    面 積:20㎡(单房) 售3.8万
    35㎡(单身公寓) 售8万
    75㎡(2房2厅) 售18万
    85㎡(3房1厅) 售22万
    95㎡(3房2厅) 售23万
    95㎡(3房1厅) 售45万(统建楼可分期付款)
    110㎡(4房1厅) 售30万
    均 价: 2000元/㎡起(**新报价看我的个人网站,在后面)
    商铺:200㎡(二楼) 售90万
    1.购物方便步行10分钟内到周边天虹,华润万佳,国美,苏宁,佳华商场,市民广场以及村商业步行街还有义乌商贸城,周边工厂林立人气旺如果作为投资的话,很容易脱手找到租户,带装修即买即住,适投资自用
    2.地铁6号线从深圳机场引出,连接福永、沙井、松岗 、公明、光明 、石岩、龙华,地铁站点设在万丰村对面的佳华商场;并连接1号线4号线和11号线采用城市铁路制式,全线长51.8公里
    3.公交路线:755 766 780 615 310-315 653 758 782 338 337等多路公交车在沙井市民广场或沙井天虹商场下车,深圳地区外的朋友可以坐车到沙井客运中心站再转以上公交
    更多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房源,请复制下面的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

    “小产权房”是指由当地村委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即商品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或私人所有者,另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它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它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因此,并非只要是乡产权房就是非法建筑。—摘自经济日报

    查看全文↓ 2014-04-07 16:54:25
  • 143****9330

    传闻现在要清理小产权了,买小产权房的绝大部分都是工薪老百姓。试问;今日要清理小产权,那当初为什么要把这些通行证批给这些房地产商呢?这些地产商刚建好没等卖就应该及时清理。
    可现在大部分老百姓把大半辈子的积蓄全扔到小产权房上了,现在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已发展到各占一半的程度了,现在要清理了,当初政府干吗去了?大概政府要清理这些穷老百姓的命了吧。
    归根结底责任在谁呢?1:在于一些动机不良的官员和房地产商,责任和损失只能由他们来付,老百姓是无辜的。损失绝不能由老白姓买单。

    查看全文↓ 2014-04-07 12:16:38
  • 152****5907

    请提出具体的问题,否则我们无法回答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45:06
  • 138****1040

    小产权房的**新政策? 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的确,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对管理部门来说,小产权房事实上部分承担了理应由政府承担的住房保障责任。而对于农民来说,出售或出租小产权房,可以获得比种植更高的收入。一定程度上,小产权房的出现,对政府、购房者和农民来说,其实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公共政策的目的,是满足民众的需求;有效的公共政策,则应该是有助于政策目的的实现。就此观之,小产权房就是一个政策目标与政策手段高度一致的举措,可怎么就违法了呢?这真是一个诡异的问题。 中国未来要解决的**大难题,是8亿农民的致富问题。守着一亩三分的薄地,农民是不可能致富的。让农民进城,融入现代化的社会分工体系,是农民致富的唯一途径。农民进城,有两个选择,一是打工,二是当个小老板“自主创业”。在农民工相对过剩的大背景下,缺乏基本劳动技能的农民工,一来或打工无门,二来即便能找到工作也收入微薄。如果能引导农民工去自主创业,就既可以减少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供给、从而提高其工资水平;又可以拓宽农民工的生存渠道,而创业成功的农民企业家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正是基于这一点,鼓励自主创业是目前的一项重要政策。

    查看全文↓ 2014-04-06 13:23:03
  • 155****6072

    没有**新政策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23:08
  • 152****4097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之间进行交易。农业用地,没有经过规划、征用改变土地性质,不能作为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和开发。现在在售的乡产权房,大都是未经过规划程序,也没有办理土地征用、出让等手续,属于村民自建住房,所以出售的住房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乡产权房一般存在以下风险:
    1、乡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2、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4、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乡产权房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
    5、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因为乡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而农村宅基地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

    查看全文↓ 2014-04-05 16:53:02
  • 143****3515

    据说,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国土部已和地方政府达成初步意见,决定在今年对小产权房加大查处力度,对新近建设的小产 权房项目坚决制止。
    此外,有关部门目前也在协商、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考虑对已形成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区分类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针对解 决农民自身住房问题的项目和针对外售非农民居住需求问题的项目区别对待

    查看全文↓ 2014-04-05 11: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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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16个回答>
  • 根据2020年的相关政策,针对于小产权房的新政已经有明文表示禁止私下交易买卖的行为,而且所刊登的通知要求集中处理,尚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使用建设用地,并且各个政府需要加快地籍的调查,需要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现在小产权房新政策主要有三种,主要讲来就是指乡产权不是法律上指的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以及买房的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来分割的。第一种是关于开发商的权利。开发商的产权为大产权,买方的产权称为小产权。这是因为买方的产权被划分为开发商的所有权。第二种是房屋的转让,如果它区分是否应支付土地出让金。它被称为不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小产权。根据这一点,一般商品房是大产权住宅,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住宅。第三种是产权证书之间的区别。乡镇层面是发乡产权,乡镇就有区别,但是国家层面是发我们口中说的产权证,这才是大产权的证书,所以乡产权不是法律上指的产权。补充:使用许可证、房屋买卖许可证,房屋管理部门在合同中没有接到通知的所谓房地产证就是合法的房地产证。

  • 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 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二: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 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三: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四:小产权房拥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做贷款,不能转让,更不能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 因为小产权房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其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被设置为无效合同,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买房者在购买前需谨慎!

  • 小产权房性质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7E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2010小产权房**新政策 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是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屋的,对此,购房者要慎而为之。不要因为省钱,或一味跟随“潮流”而“贪小利、吃大亏”,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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