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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新税收政策?

145****0494 | 2014-04-05 22:25:09

已有5个回答

  • 148****0624

    契税1.5%-3%,营业税5.56%,个人所得1%

    查看全文↓ 2014-04-08 12:57:18
  • 157****9622

    2010年**新税费表。

    查看全文↓ 2014-04-07 15:18:41
  • 141****0627

    买一手房:1、买房首套
    A 契税: 按面积 92平米以下 1%
    92平米-144平米 1.5%
    144平米3%
    买房二套 无论面积多大都是3%
    B 维修基金: 2%--3%
    C 配套费: 看你买的面积大小 还有开发商咯!
    买二手房税收:
    1、契税 买房首套 按面积 92平米以下 1%
    92平米-144平米 1.5%
    144平米3%
    买房二套 无论面积多大都是3%
    2、公证费0.3%;
    3、工本费80元/本;
    4、交易手续费 面积乘5;
    5、营业税5.56%
    6、个人所得税1%;
    7、土地增值税1%


    查看全文↓ 2014-04-07 09:38:53
  • 155****9305

    没有,12月20日以后税费会有2年改回原来的5年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50:53
  • 148****8054

    1、交易手续费(售房人交纳):
    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税(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不交纳。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由购房人交纳): 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税:5元/本
    6、契税(购房人交纳):
    ①住宅:个人购买普通住房(144㎡以下)按交易额的1.5%交纳,非普通住房(144㎡(含)以上)按交易额3%交纳;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②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个人购房需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需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收件清单。(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取证的,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查看全文↓ 2014-04-05 22:42:28

相关问题

  • (一)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免税房产。(二)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房产1.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举办的**、医疗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图书馆(站)、体育场(馆)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2.经县、市政府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为安置拆房户、受灾户而搭盖的临时性简易房屋。(三)其他具体规定1.企业的房产在破产期间免征房产税;((86)闽税政三字第1067号)2.凡在基建工地为基建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或基建单位投资建造,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但是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这些房屋没有拆除仍继续使用的,从基建单位的房屋竣工、使用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86)财税地字第008号)3.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使用的房屋或危险房屋,只要确实停止使用,可免征房产税;(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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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增值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2)涉及家庭财产分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二、企业所得税2、对设在四川省内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四川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个人所得税3、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省内唯一家庭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4、 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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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房产税的相关知识。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1)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点①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非一般财产税)②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③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征税范围:①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②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纳税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原则税率:①从价计税:1.2%②从租计税:12%应纳税额的计算①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②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或向个人出租住房为4%)减免税优惠: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由上述介绍可知,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拥有的住房(非营业用)是免征房产税的,那么近年炒的沸沸扬扬的住房开征房产税是怎么回事呢?随着近年我国房地产热,房价飙升。在许多“刚需”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社会舆论对于大量空置住房被谁占有?为何中国房地产价格如此不理性,欧美发达国家房地产市场相对稳定的话题展开讨论。于是,部分经济专家提出了对住宅取消免税优惠的提议。其次,住宅“开征”房产税的试点。上海时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自2011年开始税征收对象(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免征点:60平方米/人税率:(1)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2)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计算公式: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举例:王先生一家三口有100平方米的存量房,现新买了130平方米的新房,单价20000元/平,新购住房应征税面积:100+130-180=50平;应缴房产税额:50*20000*70%*0.6%=4200元。重庆时间:2017年1月重庆市政府目前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并公布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试点区域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征收对象:试点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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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名银行总行所属分支结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4)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6)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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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房产税开征**新消息。近日,街头巷尾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如果人均住宅面积超过了80平方米,多余的部分就会被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超出部分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第三套房产征收4%-5%的房产税,第四套房产征收10%的房产税,且均没有减除额,这则有关2014房产税开征**新消息一经传出,就引来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如果2014房产税开征是真实的,说白了就是中国以房养老的时代即将成为过去,本来越来越少的房产权年限,已经将人们逼得如坐针毡了,如今房产再收上房产税,那可真是在用刀子剜中国人的肉啊。2014房产税开征**新消息目前2014房产税开征**新消息还是没有进行翔实阐述,有一些人认为:这是2014年的板上钉钉的事,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除家庭自住的一套住宅外,有关个人其他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照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这是《房产税暂行条例》在2013年底推出的相关规定,所以人们认为2014年征收房产税,是紧锣密鼓、迟早的事儿。但是近日有记者向专家问询2014房产税开征**新消息,一房地产研究中心专家认为此方案设定的税率过高,成为政策并予以执行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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