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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

137****4889 | 2014-04-16 11:10:14

已有5个回答

  • 131****6284

    公寓式住宅 成交后的税费没有优惠!

    查看全文↓ 2014-04-18 20:21:44
  • 154****5585

    房产买卖合同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查看全文↓ 2014-04-18 09:14:50
  • 135****5650

    房屋买卖合同书(简易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款(定金从中扣除),**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2014-04-17 14:16:08
  • 147****2928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的合富置业问一问!!%7E

    查看全文↓ 2014-04-16 18:16:01
  • 148****7405

    英语好的不一定能翻译好,一个英语老师翻译的老外看不懂。郁闷

    查看全文↓ 2014-04-16 11: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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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小编给出的建议是大家要尽早向法院进行诉讼,就目前而言,针对于房产合同的纠纷,主要集中在认购书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上,而且在不同的时间段内,遇到房产纠纷所运用到的方式有所不同。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这种情况之下,所签订的房屋合同都是无效的,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②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大多数的情况之下,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人们往往是先交付了一定的定金,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法律上定金的规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如果卖方或者是开发商,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 找当地律师代书,**好是直接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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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只要用的是房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管机关一般是不会干涉合同条款的,除非有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当然如果合同违法,自然也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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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一种法律行为。房地产包销是一种重要的销售途径和渠道,因此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商品房的包销具有以下特征: (1)商品房包销是一种特殊的由包销商和开发商合作进行的承包销售商品房的行为。由于不动产的销售有其主体条件限制,只有开发商才有权预售或出售所建的商品房。所以,包销商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或者同时以自己作为包销商的名义进行包销行为 (2)在包销期限内,包销商根据包销合同对商品房享有销售权、卖价权和获取包销基价与销售价之间差价的权利。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将自己定数量的商品房的预售权或出售权转让包销商专营,取定的包销价,把销售价与包销价的差价利益的风险同时转移给包销商,而开发商则丧失了自行销售房屋的权利。 (3)包销商的包销行为具有定的风险性。在包销期限届满,销商如未将包销的商品房全部售出,则应该按合同的约定承购剩余该商品房,付清全部包销款。对于这部分剩余的包销商品房,包销商和开发商之间则由原来的包销关系转为实际上的房屋买卖关系。 (4)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合同是有时间限制的,称为包销期,包销商必须在包销期内将房屋销售完,否则就要承担定的包销风险。2.关于商品房包销的性质解释 关于商品房包销的性质在理论有很多种解释,如代理说、买卖说以及两合行为说。这些观点认为,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这在法律上应该是一种代理行为;而如果包销商购买包销剩余的房屋则构成了买卖行为。该种代理行为是一种显名代理,因为《商品房捎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号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司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但是实际上,包销商的包销行为不同于传统民法中自行代理行为,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也并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1)包销商的包销行为,目的不是为了开发商的利益,而是为了获取销售价格和包销基价之间的差价作为自己的利润;(2)包销商包销开发商的房屋,只是种销售行为,是销售他人所有的房屋的行为,而并没有在销售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3)包销商的包销行为是独立的,对此,该行包销商也要承担定的风险;(4)包销商**后承购剩余房屋,只是包销行为的种效力结果,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也可以将剩余房屋退还给开发商。 3.商品房包销的分类。商品房包销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以包销房屋的状况为标准,分为现房包销和期房包销;以包销房屋的范围为标准,分为全部包销和部分包销;以风险为标准分为风险包销和无风险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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