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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腾房后买方要求办理过户,卖方是否可以拒绝?

158****3748 | 2014-04-16 17:05:24

已有11个回答

  • 154****4021

    违约的前提是对合同有明确“约定”,如无约定,就不存在所谓的违“约”。可以要求尽快过户,再装修。

    查看全文↓ 2014-04-19 13:12:40
  • 141****6109

    肯定不合理嘛!按照卖方的意思,只卖房不卖产权,哪有这样的说法,那全部的人都去租房子了,买房干嘛啊!要是打官司,看你们当时买房签署的买卖协议,是否卖方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只卖房不卖产权,像这种情况你就不好说了,要是没有注明这个,你这个官司也有的打,但一般会赢的!
    时间问题!

    查看全文↓ 2014-04-19 10:22:42
  • 145****4716

    和气生财,可以问下原因再处理不迟的

    查看全文↓ 2014-04-19 09:25:33
  • 148****9469

    看你当时怎么签订合同的,如果没有涉及这些,他就自然不违约。

    查看全文↓ 2014-04-19 09:11:09
  • 156****3385

    如果有中介,中介协调,没有就起诉。

    查看全文↓ 2014-04-18 22:22:43
  • 154****3767

    看你当时怎么签订合同的,如果没有涉及这些,他就自然不违约。

    查看全文↓ 2014-04-18 15:08:47
  • 142****0931

    需要结合合同及双方的证据情况确定。原告主张姐姐违约,即受到购房款后未办理过户,那么应当提交已经支付房款的证明,包括收条或银行转账凭证等。如果无法举证,可能会承担败诉责任。
    另外,如果协议书写明了支付房款的期限,而未支付房款,那么姐姐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反诉要求腾房。

    查看全文↓ 2014-04-17 18:40:42
  • 155****7170

    可以 ,因为哦你们已经签定了买卖合同 ,买房不履行可以视为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并积极的履行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4-17 09:21:39
  • 145****9793

    你买的是非住宅吗?
    大连的房屋权属证明只有《国有房屋所有权证》,也就是产权证,没有土地证。
    住宅也只有整体建筑有土地证,分体的共建、车库也都没有土地证。

    查看全文↓ 2014-04-17 09:07:11
  • 153****1075

    可以进行起诉,但结果很不好说。一、法院强制性要求卖方进行过户手续,这是**好的了。二、卖方退钱给你,现在一般都是这种的可能性**大。这种判法已经有了先例了。

    查看全文↓ 2014-04-16 20:48:06
  • 133****9150

    和气生财,可以问下原因再处理不迟的

    查看全文↓ 2014-04-16 17:11:43

相关问题

  • 合同有效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过户。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过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直接要求房管局变更登记,不通过卖方。对方推迟过户多半有问题,为了防止他一房二卖,**好尽快起诉,同时保全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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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应当经法院的审理后,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应该是已经判决或者裁定了,而不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要先立案再审理,经过法定程序以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所以说,如果法院判下来对方应当过户了,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或者更直接的方法,诉讼请求中直接要求法院确定所有权归属,这样法院可以直接在法律文书中判明所有权归属,这样也是有法律效力的,相当于过户手续,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去过户。法条依据:《公证法》第十条 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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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份证 户口本

    全部9个回答>
  • 依次回答你的提问:1、你舅舅如果是深户和有深圳的房子就可以。再通俗一点就是只要你有深户的有房朋友都可以迁。2、你这个情况和我是一样的,我也是老婆名下在惠州有房,这个无房证明只要证明你在深圳没有房子就可以挂靠。开这个证明到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银湖车站边上)去办,带上身份证、如结婚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首页要带上,主要是他要查询还有你的户口页要注销。另外这个无房证明很容易开,至于有没有有效期我不知道,估计是没有影响,如果有的话再办也不麻烦,多跑一趟而已。4、另外提醒你,你迁入的房产需要提供户主的有效证明文件,也就是说你迁入的户口本如果是你舅舅的户主的话,还必须要证明迁入地(也就是房产)也要到产权交易中心打印出来,除非你舅舅房产证在手,那直接复印和验原件就好!希望能帮到你,给我加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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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 交易费:3元/平方米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 交易费:3元/平方米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