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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居住权?

154****5977 | 2014-04-19 15:15:40

已有9个回答

  • 159****8293

    他们积累下的房产 ,他们拥有完全的支配权 ,确切的说 ,你完全没有权利住那里 ,说给你住 ,是照顾你 ,不给你住 ,也是本分,谁人能有什么办法啊 ,你和你的妻子 ,应该会来点事 ,经常哄他们高兴 ,。
    你住着人家房子 ,又不用付房租 ,怎么能让出现矛盾呢 ,找着问题在哪里 ,去和父母认个错 ,以后多一些努力 ,即使没有住着父母房子里 ,都应该做好该做的事 ,不要以为他们有收入 ,就什么都不用管了 ,养育之恩不回报能行吗 ,其实 在他们不困难的情况下 ,他是不用你们过多花费的,只是愿意看见你们对老人很有孝心就满足了 ,。
    你试试看 。

    查看全文↓ 2014-04-22 12:25:22
  • 133****6386

    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通常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比如说分配的公房,但是居住权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可以继承”
    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本身是不允许的,否则原产权单位可以收回,有产权的房子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有产权的房子指的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
    3、如果当事人对居住权转让的话,根据各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是本地户口,并且居住权不让转让,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偷偷的进行的((*^__^*) 嘻嘻……),
    4、将居住权变为已购公房,当然要折算工龄,按当地规定的房改价格进行购买,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只不过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已购公房视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但是各地对已购公房上市可能会有所限制,建议你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36:09
  • 132****5629

    不是,70一般说的是土地产权,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从国家手中购买土地使用权,一般年限为70年,然后房子有产权,**长没有超过70年的,跟这个有直接的关系,一般是50年或者70年,假若你的房子产权是70年,那么意思就是说你拥有这块土地70年的使用权,对你的房子拥有70年的产权。
    70年以后土地收归国有,国家再次出让开发。你就需要急需购买新房了。呵呵。当然,一般情况下,70年内房子一般都在拆迁的范畴内了。国家会组织拆迁,给你拆迁补偿的。希望采纳,有问题请急需追问。呵呵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12:52
  • 145****7907

    中国的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土地的产权。所有土地国家拥有。七十年是指你对房子的居住及使用权。在土地开发初期,开发商会交一笔付用叫土地出让金,是交满七十年的。而在七十年满后,如果房产没有拆迁或倒塌风险只需要再次交纳土地出让金即可使用。不会强制性让你离开的。而土地出让金的标准目前尚不明确,按现在开发商缴纳的标准是相当便宜的,一般只要几千块。所以七十年以后的我们是否存在尚不明确,不用考虑这么多的

    查看全文↓ 2014-04-21 11:26:31
  • 154****3408

    不合法,如楼上所说,他拥有四分之一的产权。实际生活中,一般只是一句气话,好好跟妈妈沟通一下,会解决的。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12:47
  • 143****7480

    不要考虑那么多,你现在多大了。70年以后不知是啥样。

    查看全文↓ 2014-04-20 21:35:07
  • 151****8165

    听说若干年后国家会颁布关于产权房超过70年怎样处理的政策。想必是续费继续使用,只不过,你拥有优先继续使用的权利。但是,现在没有超过70年产权的问题。所以不必过分担心。因为个人产权应该是在建国以后一段时间才有的概念,所以说,你至少可以在你的房子里再安心使用10年以上。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53:57
  • 144****8219

    可以随时赶他走!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31:05
  • 137****8245

    你是没有使用权的,居住权是你父母给予的,因为你已经成年,他们已经不是你的监护人了。

    查看全文↓ 2014-04-19 15:27:44

相关问题

  • 居住权的房子指的是对他人住宅享有占用和使用的权利。在物权的基础之上进行设定,拥有居住权的人对于所居住的房屋享有特殊的权益,虽然不享有收益的权益,但是却能够使使占有和使用的权利。随着居住权的正式实施,在日后二手房交易买卖的过程当中,尽可能的还要调查是否有居住权的情况存在。除非居住权的时间到期,否则居住人有权利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会为日后的房屋买卖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新规定的民法典,居住权不能够转让和继承,在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情况之下,该住宅不能够出租,也不能够进行买卖。居住权的时间可以自行设立,并没有强制的硬性规定,所以当原房主所登记的居住权是永久期限的话,在日后交易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存在有不腾房的情况。

  • 房子的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如果需要有另外的约定,可以向当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但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在合同当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以及住宅的位置,在添加居住权的时候,还要在合同当中标明居住的条件以及居住的期限,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还要在合同当中写明关于解决争议的方法。目前能够获得房屋居住权的形式也比较多,除了我们常见的购买和建设取得之外,也可以通过受赠的方式来取得。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这种情况就需要建立书面的赠与合同,并且交由房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之后才能够获得房屋的居住权,除此之外通过合法形式提供债务担保之后,也能够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 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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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的意义就在于居住权人取得居住权之后,可以享受使用住宅的权利,而且不会因为住宅出卖或者是赠与所引起所有权人的变更造成居住住权人以适当另外居住权人也可以适当的对于房屋进行装修,但是在装修的过程中不能改变房屋的结构或者是基本的用途。想要增加居住权,目前分为两种方式:合同增加居住权通过合同来增加居住权,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双方签订居住权书面合同之后,要去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而居住权会在登记的时候设立。如果合同中对于居住权期限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的并不清晰的时候,那么就应以居住权人的终身为期限。遗嘱增加居住权如果是通过遗嘱来设立居住权,当遗嘱生效时,也就意味着继承开始时设立,无需签订合同。

  • 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通常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比如说分配的公房,但是居住权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可以继承” 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本身是不允许的,否则原产权单位可以收回,有产权的房子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有产权的房子指的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3、如果当事人对居住权转让的话,根据各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是本地户口,并且居住权不让转让,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偷偷的进行的((*^__^*) 嘻嘻……),4、将居住权变为已购公房,当然要折算工龄,按当地规定的房改价格进行购买,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只不过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已购公房视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但是各地对已购公房上市可能会有所限制,建议你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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