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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抵扣契税的问题

148****3348 | 2014-04-19 15:44:41

已有7个回答

  • 132****7465

    之前是有过这个政策的,但已经取消了。。。。。。。。。

    查看全文↓ 2014-04-22 11:25:43
  • 132****6284

    这个政策在2010年10月1日起取消了只要你是在这个时间之前售房交的个税然后又是在前后一年以内购买新房的都可以抵扣退税

    查看全文↓ 2014-04-21 18:39:50
  • 132****4616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实际支付金额没有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其实际支付金额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级以上契税征收机关批准,可予以减征或者免征。
    仅限于拆迁与购房是同一人。拆迁是你父亲的,所以你买房子是不可以享受契税减免的。

    查看全文↓ 2014-04-21 10:23:39
  • 156****6728

    你好,您这种情况不符合新政的规定,目前的规定是买房、卖房的一年是在2009年内,商品房按照契约鉴证的时间,而存量房是按照合同日期、或者完税证明来确认。
    细则对购房者关心许久的南京地税、契税新政及享受政府房贴的时间进行了确认:商品住宅的依据是契约鉴证时间;
    二手房营业税新政的时间是登记受理时间、合同签定时间需同时满足: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而此前,2008年11月1日后,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契税为1%,与此细则并行不悖。除此之外,2009年1月1日前购买普通住宅但未交契税仍需交2%契税,2009年1月1日后买普通住房契税交1%,高档房交3%。

    查看全文↓ 2014-04-21 09:25:44
  • 154****5146

    Re:原来买房的契税是可以退的,大家知道吗?5 楼2008-11-26 16:01:59 谢店 发表于 **网 - 上海业主论坛 - 二手房论坛 卖售后公房买新房时可抵扣契税 1999年开始的卖售后公房,买新房子可抵扣契税的政策目前仍在适用。新房契税纳税日期至今未超过三年的,均可继续办理,超过三年的,按照国务院契税条例的规定,视作放弃。具体办理地点到新房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契税征收点办理。 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1999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沪财办(1999)8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前后一年内,又新购入住房的,按新购住房支付款高于售房收入的差额缴纳契税。比如,某市民今年买了一套50万元的新房子,去年底,他以30万元卖掉自己的售后公房,那么他新房子缴纳契税后,他可以再按30万元的房子退契税,即实际上以20万元为基数缴纳契税。另外,若新房子的买价低于售后公房的出售价格,则只能退新房子办小产证时所缴纳的契税,并不以售后公房的出售价格退还契税。具体操作方法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办理新房子产权证缴纳契税时直接抵扣;另一种是全额缴纳完毕新房子契税,再办理退契税的手续。 适用该政策的市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售后公房是第一次上市交易,也就是说购买了售后公房的市民,再次将房屋出售的,不适用该政策;
    (二)售后公房出售和买新房子的卖售后公房买新房时可抵扣契税 1999年开始的卖售后公房,买新房子可抵扣契税的政策目前仍在适用。新房契税纳税日期至今未超过三年的,均可继续办理,超过三年的,按照国务院契税条例的规定,视作放弃。具体办理地点到新房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契税征收点办理。 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1999年11月发布的《关于深化本市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沪财办(1999)8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前后一年内,又新购入住房的,按新购住房支付款高于售房收入的差额缴纳契税。比如,某市民今年买了一套50万元的新房子,去年底,他以30万元卖掉自己的售后公房,那么他新房子缴纳契税后,他可以再按30万元的房子退契税,即实际上以20万元为基数缴纳契税。另外,若新房子的买价低于售后公房的出售价格,则只能退新房子办小产证时所缴纳的契税,并不以售后公房的出售价格退还契税。具体操作方法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办理新房子产权证缴纳契税时直接抵扣;另一种是全额缴纳完毕新房子契税,再办理退契税的手续。 适用该政策的市民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一)售后公房是第一次上市交易,也就是说购买了售后公房的市民,再次将房屋出售的,不适用该政策;
    (二)售后公房出售和买新房子的时间间隔前后不超过一年,具体以两个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房屋的产权人为同一人,即售后公房的产权人和新房子的产权人是一个人。如果新房子的产权人比售后公房的产权人多,但只要售后公房的产权人是新房子产权人之一的,仍可以适用该政策。 市民办理抵扣契税时要带七项材料:
    (1)新房购房合同;
    (2)新房产权证;
    (3)新房购房发票(全额);
    (4)新房契税完税证;
    (5)原购公有住房购入材料;(购房合同、购买公有住房发票或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
    (6)原购公有住房卖出材料;(买卖合同、“上海市个人房屋**”第四联(绿色)
    (7)身份怔、户口簿。上述材料都需原件和复印件。时间间隔前后不超过一年,具体以两个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三)房屋的产权人为同一人,即售后公房的产权人和新房子的产权人是一个人。如果新房子的产权人比售后公房的产权人多,但只要售后公房的产权人是新房子产权人之一的,仍可以适用该政策。 市民办理抵扣契税时要带七项材料:
    (1)新房购房合同;
    (2)新房产权证;
    (3)新房购房发票(全额);
    (4)新房契税完税证;
    (5)原购公有住房购入材料;(购房合同、购买公有住房发票或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
    (6)原购公有住房卖出材料;(买卖合同、“上海市个人房屋**”第四联(绿色)
    (7)身份怔、户口簿。上述材料都需原件和复印件。备注:以上消息来自网络未经核实,是07年的文章

    查看全文↓ 2014-04-20 20:29:58
  • 146****5156

    目前我还未得知有这样的抵扣政策,我们是没有看到过此类文件。

    查看全文↓ 2014-04-20 10:03:58
  • 158****2481

    您好,现在政策是:商品房出售,一年内在新购住房不能抵扣契税。售后公房(使用权转产权的)出售房屋的一年内新购住房还是可以抵扣契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4-19 16: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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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现在政策是:商品房出售,一年内在新购住房不能抵扣契税。售后公房(使用权转产权的)出售房屋的一年内新购住房还是可以抵扣契税的。

    全部5个回答>
  • 准确的说是3月18日上午10点以后过户的房子的契税上调回1%。在此之前的房子过户领证仍然是0.5%

    全部9个回答>
  • 2009年6月你们的城市契税有政策免这么好啊.羡慕啊.....一般情况下,税务部门收了你的税,有正式发票开给你的,如果符合要求办理退税的一定可以退的,放心.只是需要等几个工作日办理.又,一般免征契税的,税务部门会出具一份关于你房子的减免批文,你就不用交税,直接拿批文去房产局办房产证就可以了.

    全部8个回答>
  • 您好,要交2%的契税。

    全部8个回答>
  • 100分的诱惑!!你户口在北京,在天津买房子,有没有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回北京开具过什么证明性材料(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就目前全国各地还没有房产信息联网的情况下,如果你在天津买房而在北京那边无任何“遗留证据”,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对你个人未来财产“纠纷”就留下了隐患! 至于你说的经济适用房,你好意思申请啊?看你这样,工作条件不错,已经购房,纯粹是扰乱市场秩序,想蹭个政策擦边球。但还是要回答你问题:各地政策稍有区别,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年满十八周岁,尤其是已婚(一般经济适用房不会允许单身人士申请),父母的财产和房产和你没关系!不纳入考察因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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