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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签房地产认购书?

146****3586 | 2014-04-19 16:55:11

已有3个回答

  • 136****6096

    是否违法销售,主要是看其是否取得了房屋预售证,这个你可以要求其出示或前往楼盘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查询。 至于你的定金是否可以退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无法退的,不过具体要看认购书上的内容是怎么写的。

    查看全文↓ 2014-04-22 13:51:10
  • 148****0668

    如果是明显不利于你们学生方的合同可以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如果你觉得自己一个人的力量不够,你们可以集中一批与校方沟通此事,因为能从你们学费里扣除肯定与你们**有关。
    再此前提下还是不行,那么你们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可以与你们**的法学院里的老师和学生请教,也可以请律师,一般这种是公益诉讼,去了解下相关组织会不会给予你们帮助。

    查看全文↓ 2014-04-20 10:14:56
  • 138****2398

    你好!
    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4-04-19 17:08:35

相关问题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认购书;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认购书;3、认购书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4、认购书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

  •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二,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三,未征得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地产,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必须征的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买卖行为也无效。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五,价格有欺诈行为,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六,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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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地产使用用途改变的;(2)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的; (3)房地产坐落名称或房地产名称发生变化的。

  • 经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之日 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 凡绿皮本《房地产证》记载的房地产,一律不得买卖。需抵押、典当、或出租的, 应经市规划国土局依法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出租的,需按租金的6%向房屋租赁管 理部门交费,抵作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