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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房产证,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吗?

138****7757 | 2014-04-19 22:19:47

已有9个回答

  • 136****4870

    如果是在大连,现在的新证都是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了
    如果是外地的话,看当地的具体政策了

    查看全文↓ 2014-04-22 18:52:47
  • 136****2933

    肯定要办的啊!没有土地证就不属于完全产权,如果是大家共用一个土地证,就是集体土地,这个就只有房产证,如果商品房的话就是两个私人的证,这个是可以完全上市交易的!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24:43
  • 143****3594

    现在的房产证就是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二证合一,除此之外,在交房时你还得叫开发商给你二书,房屋使用说明书以及保修说明书。

    查看全文↓ 2014-04-21 18:48:00
  • 141****8567

    需要 但是现在都两证合一了

    查看全文↓ 2014-04-21 14:40:27
  • 152****4171

    先办土地证再办房产证的,办房产证的时候要带规划许可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没结婚的要去民政局打未婚证明。等等主要看你土地是什么性质的,办好土地证去房管局问下具体资料就清楚了

    查看全文↓ 2014-04-21 10:01:48
  • 143****2891

    都有这两证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50:18
  • 137****02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44:41
  • 158****9823

    你是在旧的宅基地上改建新房,那不知道你原来有没有土地证?如果没有当然还是需要办理土地证的,因为土地证是证明你对此宗地有使用权的依据,你有了证别人就不能乱占用你的土地了呀,若涉及移民呀,规划呀,等问题时土地证就起作用了。没有办过的话,你要写一份申请书,并持你办好的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以及你在第一次建房时就取得的一份国土部门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的批复,(小小的一张,你家肯定有的)、和你要办成谁的名字就谁写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这样交给土地局,土地局收了你的资料,还要对其进行调查,看看,你家新建的房子有没有超出当时批复上批准面积,若超过了是要罚款的哦!(罚多少得看你们当地怎么实施,我知道的是每超过一平方罚款8元),若调查后面积没有超,那他们将会按照现状作宗地图,为你办理土地证。另外提醒你,农村宅基地办理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并非《国有土地使用证》,区别在于后者可以将其抵押,前者法律是不允许抵押
    的。

    查看全文↓ 2014-04-20 09:22:22
  • 135****0231

    您好!在福州,要想办理房产的土地证,那首先这套房产必须拥有产权证才行。

    查看全文↓ 2014-04-19 22:26:43

相关问题

  • 土地使用证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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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后还需要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不动产证”,并不是说以前办理了的“双证”暨房产证,国有土地证就作废了,不是这样的,以前的“双证”作用照旧不变,也不会强制更换,不影响房房屋转让,租赁,买卖,抵押等,原有的“双证”和“不动产证”作用,功能一样,没有区别。 办理不动产证,是针对新购置房,应该不针对看房子,不动产证其性质其实也是“双证合一”就一个大红本,不在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至于看房子的“双证”是否会换发成不动产,昨天央视的报道是说:短期内不会换发老房子双证,现在推进的只是新购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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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的房产都是有2个证的,产权证和土地证,近年来房地产过热,政府精简机构就把土地证废除了,现在的房子都只有一个证就是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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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有产权证就能过户,也就是说没国土证能正正常交易;但是**好把国土证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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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5)房产证原件(个人)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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