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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

132****5428 | 2014-04-20 16:34:48

已有7个回答

  • 135****1332

    去建委就可以办,。

    查看全文↓ 2014-04-23 11:06:17
  • 154****9059

    房管局答复,若住房属国有土地上房屋,房产证丢失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收费标准是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购房合同不慎丢失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发票,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发票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4-04-23 09:33:57
  • 137****9849

    去建委就可以办,。

    查看全文↓ 2014-04-22 17:45:11
  • 142****3604

    带齐证件本人去建委补办

    查看全文↓ 2014-04-22 09:10:01
  • 157****7575

    补办需要时间,大概2个月时间,看具体的地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要看你们合同上过户时间是怎么约定的,是具体的某年某月某日还是解压结束几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肯定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可以不卖给他,但要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4-04-21 14:32:33
  • 135****4529

    只能先补办在过户了。
    遗失补办登记:
    1、房产、土地证报失表(原件一份)
    2、权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核对、复印件一份)
    3、档案资料(当地房管局档案室复印)(复印件一份)
    4、登报遗失声明(原件一份)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到房管局填写)
    6、具结书(原件一份)(房管局有样板)
    7、房产附图、宗地图(复印件二份)(房管局档案室有)
    一般登报后30日才正式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4-21 10:07:01
  • 154****8116

    产权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 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4-04-20 16:48:51

相关问题

  • 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工作人员出具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介绍信,当事人凭介绍信到当地报社登报,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持登有《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身份证明原件及档案室开具的其他资料,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办理补证登记。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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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丢失房产证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的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纸媒体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一个月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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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向售房单位交纳购房款后,统一由售房单位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证书。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房改售房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京国土房屋权字[2000]第96号)精神,购房人还可持与售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到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房改售房发证窗口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手续。房改售房登记发证部门自接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改售房登记发证工作。

  • 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工作人员出具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介绍信,当事人凭介绍信到当地报社登报,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持登有《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身份证明原件及档案室开具的其他资料,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登记窗口办理补证登记。补办房产证要多久时间?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第一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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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补办房产证补办流程   1、 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   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2、 到房产档案馆查档   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 登报作废原房产证   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 补办新证   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地有不同要求),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房屋产权人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挂失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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