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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前的定金能要回来么

136****9262 | 2014-04-24 16:08:15

已有11个回答

  • 154****2393

    拿不回去了

    查看全文↓ 2014-04-27 12:27:43
  • 131****1204

    看写的定字是哪个定了“定”与“订”字之间的差别很大,中介费不会退房东答应了退定金,可以退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20:34
  • 131****3902

    1、以上这些信息有没有能力证明租房定金的生效问题?
    定金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因此只要你交定金了,定金合同就生效了。

    2、这种情况还可不可以把这1000元定金要回来?
    如果你违约了,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对方违约了,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08:11
  • 135****0312

    您交的是租房定金(有明确的收据或合约)的话,业主不同意退的话是没有办法退回的.只能多与业主沟通,让其理解.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27:05
  • 144****5509

    以后要小心点呢,打电话要的,盐城叫纪娟的女人态度差的一米,跟个死骚猪一样!!!!!

    查看全文↓ 2014-04-25 19:38:57
  • 133****1482

    这个钱你们是要 不回来的,因为定金协议上写的很清楚的,下家要是违约的话是要付责任的

    查看全文↓ 2014-04-25 16:05:28
  • 131****2150

    以前签了合同的话是拿不回来的.所以没办法,就算打官司也打不过.这些都是看房东

    查看全文↓ 2014-04-25 14:02:46
  • 158****8847

    那就转租 ,从下一个人那里收回来这些钱 ,合同由房主和租户来签订 ,如果还不同意 ,就是有意者刁难你 ,可以去告他 。

    查看全文↓ 2014-04-25 10:10:09
  • 136****0562

    定金就代表您要租了,所以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查看全文↓ 2014-04-25 09:37:09
  • 142****7415

    应该是要不回来了,那是给房主交的,你不想租了是要不回来的,中介费不等,有房租的百分三十的,有50的不一样,看你在那个地方租了

    查看全文↓ 2014-04-24 18:50:08
  • 144****0927

    定金就代表您要租了,所以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查看全文↓ 2014-04-24 16:24:34

相关问题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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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物业应该向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主张权利,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没有法律规定。新业主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寻找原业主催缴拖欠的物业费,但是没有义务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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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能否取回,须看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房屋认购的定金属于立约定金。从学理上解释,定金分为立约定金、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2000年12月8日《**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前,担保法和合同法仅规定了违约定金一种形式。“担保法司法解释”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对定金的形式作了扩展性规定,在已有的违约定金的基础上,又具体规定了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等形式。房屋认购书中的定金是为了保证购房人与售房人之间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交付的定金,因而属于立约定金。严格地讲认购书属于预约性质,是为了将来订立买卖合同而订立的契约。那么,认购书中的定金既可以看成是保证订立合同的立约定金,也可以看成是认购书的履约定金。即当事人拒绝订立主合同,便是对预约义务的违反,便要受到定金条款的约束。其次,一定要关注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如果当事人间有立约定金合同且定金已实际支付,那么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只有在定金实际支付时,定金合同才生效。否则,定金合同不生效,当然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 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目前的定金纠纷主要是因为开发商的行为没有统一的规范,多数情况是先交定金、签协议,后看合同,而合同中又包含一些由开发商自己拟订的附加条款。买房时注意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证明债的成立和保证债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债务未履行之前,先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通常人们把购房合同的订金划分为预付款,意思指购房者怕看中的房子不能买到而交的预订的钱,可以理解为一种预付款行为,合同确立、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成立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针对你的情况:如果按照合同注明的“定金”,对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按收据“订金”,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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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统的二手房买卖大都经过房产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费用。 通过中介购买房屋是当前买房人**稳妥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也将会一直延续下去。中介首先能够保证客户有充足的房源进行选择,其次可以把控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运作。 但是现在的二手房中介层次不齐,选哪家中介进行交易,是需要买房人首要且慎重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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