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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还能要回来么?

157****5464 | 2018-08-20 17:40:02

已有4个回答

  • 131****0440

    您好!物业应该向原房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主张权利,新业主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没有法律规定。新业主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寻找原业主催缴拖欠的物业费,但是没有义务垫付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8-20 17:43:31
  • 154****3327

    如果合同上约定业主清理欠费而未清理,是可以追索的。

    查看全文↓ 2018-08-20 17:43:20
  • 137****9842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
      原业主所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想要主张,应当先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原业主)另行主张权利。而新业主并不是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故不能让新业主承担;情理上也不会支持,法理情理都说不过去。

    查看全文↓ 2018-08-20 17:43:10
  • 145****8668

    生活中,在二手房买卖中,前业主拖欠物业费,而物业要求二手房主偿还物业费,而引发纠纷并不少见。那物业公司是否可以要求新业主支付前业主拖欠的管理费,新业主需不需要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管费。通常情况下,物业都是无权要求新业主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的,新业主也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若物业采取某些手段意图迫使新业主支付的,新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无义务偿还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即与新业主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拖欠物业费是前业主与物业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前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基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而在该法律关系中,并没有涉及到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新业主义务偿还。
    但如果前业主与新业主在买房合同中国,对该拖欠物业费有特殊约定的,新业主应该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这是新业主履行与前业主签订的合同,遵守双方约定的表现。
    值得注意地是,即使新业主与前业主就其拖欠的物业费存在特殊约定,但新业主因经济苦难等原因,无法履行约定时,物业也不可以强行要求新业主偿还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而应当由前业主追究新业主的违约责任,否则造成损害的,物业要赔偿新业主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8-20 17: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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