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收房验房 >详情

房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购房者如何收房?

152****6149 | 2014-05-27 22:44:31

已有2个回答

  • 154****2591

    首先,建议你找一位懂行的顾问,将合同中关于精装交房标准的相关约定复印一份给他,交房前可约他陪同去看房,主要目地是检查开发商在装修过程中是否偷工减料,是否违章操作,因为,有些工序验收时是看不到的.交房时当然更离不开他,你只要在他的后面记就可以了,我是做这一行的,如你自己去验收,给你讲再多也没用,因为,隔行如隔山!
    资金方面,要交契税和采暖费等,还有面积差价,大盖总共要准备二至三万元现金.祝你顺利!

    查看全文↓ 2014-05-29 10:25:42
  • 132****6659

    收房的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是对房屋的检验。如果“补充协议”里已经约定了检验期限,你就应该在检验期限内完成对房屋的检验;如果没有约定检验期限,你应尽快完成对房屋的检验。如果房屋经检验在面积和质量上均符合合同约定,你就可以向开发商表示接收房屋;如果房屋的面积或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你应在检验期间内或尽可能短的期限内(**长不能超过交房后的两年以内)将房屋的面积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开发商,并明确表示拒收房屋。如果你没有在检验期间内或交房后的两年以内将房屋的面积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开发商,后果是:无论房屋的面积多少或质量如何,你都将丧失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
    对房屋面积的检验包括对套内面积的检验和对公摊面积的检验。对房屋面积进行检验的惟一准确方法是按照设计图纸上的数据进行计算。如果开发商拒绝提供设计图纸,你有权拒绝接受开发商交房,并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图纸。如果你不愿意起诉,你就只好带上皮尺自己去量。自己量只能粗略地量出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是量不出来的,而开发商的“虚秤”一般只出现在公摊面积的数据上。
    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应包括:对房屋建筑质量、房屋附属物质量的检验和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的检验。
    1.对房屋建筑质量的检验
    你**好请一个建筑方面的专家帮你检验。建筑方面的专家在建筑公司里可以找到。不要被某个人的职称、头衔所迷惑,真正工作在第一线的才是真正的专家。
    2.对房屋附属物的质量的检验
    对房屋附属物的质量的检验主要是对墙面、地面、房顶、门窗、线路、管道等的检验。有装饰装修经验的工人就能够胜任这一工作,装饰、装修公司里可以很容易请到他们。
    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包含了装饰、装修,那么,对房屋附属物的质量的检验中就包含一项很重要的检验项目:那就是对室内污染物的检测。室内污染物的主要检测指标是甲醛、苯、氨、氡、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污染物含量和放射性元素的比活度。据非权威机构估计,全国每年因室内污染而致死亡的人数在十一万以上,致人体器官功能丧失或降低、其他疾病、新生儿畸形或智力障碍的人数在三千万左右,故对室内污染物的检测不可大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环卫部门都有下属的室内污染物检测机构。这些检测机构都是有偿服务的,你可以选择一家机构谈好价格后委托其检测。但你应记住:提供检测服务的机构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认证(即CMA),其检测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检测机构是根据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迄今为止,有关室内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国家标准有三个,分别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你应在这三个标准中选定你要求检测机构检测的范围。选定的检测范围不同,你支付的价格也就不同。
    3.对房屋是否符合综合验收条件的检验
    2003.12.1《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收房时要交的钱有:
    1、面积差价(一般面积减少的情况比较少);
    2、公共维修基金(有的楼盘是在办产权证是交),房价的2%;
    3、首年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等;
    4、产权证代办律师费,0.2%左右。
    合起来不少钱呢。

    查看全文↓ 2014-05-29 10:25:18

相关问题

  • 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带齐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按照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 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2 开发商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并向收房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3 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4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5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6 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7 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8 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9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 房屋质量检测方面的规定:(一)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二)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买受人拒绝收房的情形(一)商品房买受人拒绝收房是指当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约定之时,商品房买受人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二)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形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拒绝收房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商品房买受人可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交付事宜约定拒绝收房的具体情形。在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商品房买受人应参照合同约定,谨慎地查验该拟交付房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收房的约定情形,以便作出理性的判断。2、购房合同未约定拒绝收房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购房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如遭遇如下情形的,可以拒绝收房: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正如前面所属,商品房交付的前提是其竣工验收合格。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无法直接得知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商品房是否已验收合格。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就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验收合格资料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和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竣工的房产的证明责任在履行义务的乙方,即开发商。即使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中各种设备应当达到什么程度,这也需要开发商予以证明其安全、合理达到可以使用的条件。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其法定义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延期交付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受人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③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故延迟交楼,经买受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房依据《**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5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迟延交付房屋,经商品房买受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房交付的,买受人有权予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除非购房合同对此另有约定。④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商品房的规划及设计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商品房买受人。商品房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可见,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并可解除合同,同时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是通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及设计变更,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商品房买受人之后,商品房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亦有权选择退房。⑤拟交付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比购房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有权退房。《**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14条对此亦有相关规定。可见,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交付的商品房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商品房买受人可拒绝收房,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依据《**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经检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并有权解除合同。⑦商品房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退房。可见,在购房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情况下,买受人发现商品房套型与购房合同所附设计图纸不一致的,买受人不仅可以拒绝收房,且有权解除合同。⑧商品房存在权利瑕疵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交付的商品房,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商品房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商品房享有权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保证第三人不得向商品房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可见,在商品房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起直至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之期间内,若交付的商品房上设有他项权利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告知商品房买受人的,商品房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房时该他项权利依旧存在的,商品房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除了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之外,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⑩根据湖北省的规定《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拒收条件。第10条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使用时一并交给住户,并就分户验收情况告知住户。如未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住户可拒收房屋。四、无正当理由拒收商品房的法律后果商品房购买人无正当理由拒收商品房的法律后果是在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购买人拒绝接收房屋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因此商品房购买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商品房质量问题如果商品房质量没有存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可以拒收的情形,购买人拒绝接收,则拒收的法律后果为:(1)房屋将在房屋应当交付的时间点认定交付时间,如果出卖人按时交付房屋,则出卖方没有延期交付等违约情况。而买受人则要承担不当接收的违约责任。此时,房屋应视为交付,房屋的风险自应当交付时转移到买受人乙方。(2)由于买受人应当接收房屋,因此交付后的相关费用应当自交付时间点计算。(3)房屋买受人因房屋质量问题不收房而要求房屋出卖人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金以及其他法律后果,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对于法律未规定及合同未约定的,在实践中却往往导致商品房买受人拒收房屋的房屋质量瑕疵,诸如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更换、重做等违约责任,对于因维修、更换、重做给商品房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须向商品房买受人赔偿损失。2、出卖人未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商品房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在商品房买卖交付实践中,出卖人逾期交房是一普遍现象,而出卖人亦往往通过各种借口逃避逾期交房责任。这种情况往往导致许多商品房买受人在出卖人未承担延期交付责任时,以拒绝收房的方式作为对抗出卖人逃避承担延期交付责任的手段。这是不明智的举动。如果出卖人迟延交付,只要交付的房产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买受人都应该收房,除非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拒绝不收房。同时,还要注意如果在建设中存在不可抗力等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形,其可以作为出卖人抗辩迟延交付违约行为的理由。如果不存在拒收房屋的情况,仅仅存在房屋质量瑕疵问题,买受人可以在收房后要求开发商承担整改期间的损失赔偿责任。切忌不能以房屋瑕疵而拒绝收房,这样将会有适得其反的结果。

    全部11个回答>
  • 其实要到雨天去看**好,有的房子晴天看不出来,一到下雨天,各种毛病都会出来。

    全部6个回答>
  • 聪明人买房,房价,户型,地段,潜力,贷款一个都不会放过。 第一原则:现在该不该买房? 先明确自身的生活居住需求。现在该不该买房,要首先抛开房价涨跌的心理预期,因为房价回落非一朝一夕,而且从目前趋势来看,房价**有可能是回归到正常的速度和幅度,但不太可能一落千丈。 因此,**关键是认清自己现有的住所能否满足个人与家庭的生活居住需求。首先从家庭成员状况、日常起居、在家工作-学习、家庭休闲、家庭社交等家居生活的基本层面来确定住房需求,以此为依据来考察现有的住宅在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房屋面积、户型格局、房屋质量、物业服务、周边配套等几个主要指标上能否满足。如果现有住房在3个以上的指标上不能满足需求了,那么您就需要考虑尽快购置一套能符合需求的房子了。 第二原则:该买什么价位的房? 在自身购房财力之下,确定价格承受范围。由于房价已经处于高位水平,为了不背上过于沉重的贷款压力,在了解到满足生活需求的住宅选择标准后,需要对家庭的财力进行评估,确定出一个可承受的价格范围。 判断价格低限,可以用贷款**高额度与**高年限,来进行出每月还款额,只要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的1/3以下即可。判断价格浮动空间,可以根据住宅指标家庭生活的影响程度分清各项需求指标的主次关系,明确哪些是必须满足的刚性需求,再确定哪些是可以舍弃的柔性需求。 这样一来,就可以在有限的财力之下,得到既符合置业期望、又具有充分选择空间的购房价格定位。 第三原则:该买什么类型的房? 衡量房子的性价比是否**优化。衡量住宅性价比是否**优化,也就是看与同档价格住宅相比其居住及附加价值是否**高。我们购买一套住宅,买下的并不仅仅是一套房子,还有附属在房子上的生活环境,包括区域配套、社区环境、物业服务等等。区域配套包括有餐饮、休闲、金融、医疗、教育、交通等多方面组成,这些直接决定生活的便利度。社区环境主要包括:绿化环境、人文环境、社区安静度和安全封闭性等。 第四原则:如何在价格谈判中掌握主动? 坚持价格底线,不要为明天的**买单。房子的出售方总是对房子所在的区域发展规划进行夸大性的描述,手中拿着**潜力这张牌,试图让买家感受到:他买到的不仅是一套房子,更是一个在不断长大的金元宝。在这种诱惑下,买方在进行价格谈判时要坚持自己的购房原则和价格底线。 对于自主型购房者来说,房子买来是为了解决当期的居住,应该更看重的是房子当期所具有的价值,而不要过多地考虑房子的未来**潜力,不要用今天的钱为明天的**埋单。 要是想在价格谈判中“有理有据”、不陷于被动,您应该关注当前房产的价格行情,尤其是对您想要购买的住宅区域和小区的价格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了让买房人对价格了如指掌,堂堂网特别设立一个“市场看板”,房价信息时时更新,并配有动态走势图,您只要输入小区、房屋类型、户型等向量,就可以即时搜索出相应的房价。 第五原则:买房怎么能**省钱? 精打细算,采取**省息的贷款方式。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人在贷款这一环节都缺乏专业的指导。开发商或房产中介往往会出于自己的利益,为买房人指定银行。但在频频加息的房贷政策环境下,贷款利息的成本支出越来越高,因此买房人需建立贷款理财意识。对各银行推出的能够节省利息的贷款产品以及贷款方式,应高度重视,多做比较,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 如果您有公积金,那尽量在购房时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政策不变、贷款成数较高。现在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已经简化,贷款人完全可以自行办理。另外还有固定贷款利率、等额本金等贷款方式,都可以节省利息。